关于邵明 刘晓风两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1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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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环境监测站:
经自治州十四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聘任邵明同志为州环境监测站站长,聘期三年(2015年2月至2018年2月);
解聘刘晓风同志州环境监测站站长职务。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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