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激活学校体育资源,更好满足群众健身需要,我州将学校体育场地面向社会开放列为2026年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经州文旅局、教育局研究,现就全州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寒暑假期间免费向社会开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县(市)、州直各中小学要充分认识学校体育场地面向社会开放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一项惠民工程、健康工程和德政工程,按照“政府统筹、多方协同、强化保障”的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现“能开尽开、应开尽开”。
二、开放范围及方式
1.学校范围。全州符合条件的公办中小学校(不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校自愿申请开放。
2.开放方式。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工作由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各学校具体实施。学校要结合季节特点、校内体育设施实际和群众需求,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原则,稳步有序开放体育场地和场馆。寒假期间可开放室内体育场馆、室外滑冰场等;暑假期间室外体育场馆设施应全面开放,包括操场、田径跑道、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等。鼓励学校结合足球、篮球、排球、滑冰等办学特色,利用寒暑假开展家庭亲子运动会、社区体育比赛等各类活动,丰富群众体育生活,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
三、开放时间
每天开放时长原则上不低于8小时,具体时间段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开放时段应充分考虑寒暑假、不同季节特点、群众晨(晚)练健身习惯与实际需求,科学安排、灵活设置,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参与锻炼。开放时间通过校门口公告、社区宣传栏、学校官方平台等多种渠道,提前向社会公开公示。如遇场地设施维护、校内重大活动、考试、极端天气或传染病疫情等特殊情况,临时调整或暂停开放,需提前发布公告,做好解释说明。
四、开放对象
面向年满14周岁以上的学生、居民和社会组织开放,未满14周岁的青少年学生和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需监护人陪同。
五、相关要求
(一)守牢安全底线,确保有序开放。各开放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场,制定详细的开放方案。要清晰划定开放区域,制定并严格执行入场人员管理规定,明确禁止在校园内吸烟、饮酒、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不文明、不安全行为。要实行实名登记与核验制度,对入场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严禁携带危险品、宠物、打火机、香烟及酒精饮品等无关或违禁物品进入。要建立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与属地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协调联动,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快速响应、协同处置、有效应对。要建立权责清晰的责任界定与追究办法,明确告知入场人员应自行承担运动风险、遵守管理规定,并争取司法等部门的指导支持,有效界定使用者自身法律责任。
(二)优化服务流程,提升管理效能。各学校要根据运动场地的承载量,实行预约或限流分时间段入校,科学调控入校人数,保证学校体育场地安全有序开放。要落实未成年人入场监督、高危人群监督服务等场馆管理制度,对青少年学生、老年人、残疾人进行特殊关照。各县(市)文旅局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体育指导员作用,与学校共同指导体育场地使用者成立自我管理志愿服务组织,建立学校体育场地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做好学校体育场地开放过程中卫生保洁、热水供应、设施设备安全检查、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切实提高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工作的安全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强化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引导。各县(市)教育、文旅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督促指导和协调服务,及时研究解决开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学校体育场地面向社会免费开放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到实处。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社区公告等,广泛宣传开放政策、场地信息、预约方式、管理规定及文明健身倡议,提高群众知晓率与规则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定期向州教育局、文旅局报告开放情况,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活动,共同营造健康、和谐的运动环境!
昌吉回族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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