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3日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自治州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1月在昌吉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三、审查和批准2025年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批准2026年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和批准2025年自治州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自治州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准2026年自治州本级预算
五、审议《昌吉回族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草案)》
六、审议《昌吉回族自治州天山天池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草案)》
七、审议自治州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九、听取和审议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十、听取和审议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十一、其它事项
会议召开具体时间如需调整,授权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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