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5.01.02 来源:昌吉日报 浏览次数:

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2月30日自治州政协十三届十七次常委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25年1月7日-10日在昌吉召开。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治州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讨论其他有关报告;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大会发言;有关人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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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25-01-02 10:09:00 来源:昌吉日报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2月30日自治州政协十三届十七次常委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25年1月7日-10日在昌吉召开。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治州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讨论其他有关报告;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大会发言;有关人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