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人大常委会持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昌吉实践”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中国昌吉网(记者刘新新 通讯员马超)
2024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也是昌吉州建州70周年。70年来,昌吉州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始终坚守为民初心,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奋力书写为民履职答卷,为昌吉州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和谐稳定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昌吉州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人大各项工作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发展动力和治理效能,为全力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的典范地州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民主法治保障。
一、因势而谋,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昌吉实践”
2024年3月,昌吉州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昌吉实践”的实施意见》,对州人大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试点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作出部署,从保障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五个方面提出了二十条具体措施和实践路径,在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落地生根的最广泛民主实践中,打造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着力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昌吉样板,为全力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的典范地州保驾护航。
东风拂来,明灯指航。纵观全州,州县乡三级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昌吉实践”一招接着一招——
各县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实践点”和“实践基地”串点成线、以点带面的思路,依托现有条件成熟的村(社区)“代表之家”,以“软硬配套、功能完善、特色明显、品牌过硬”为目标,围绕“从延伸阵地向深化内涵、从夯实基础向提档升级、从外聚人气向内聚民心”等方面求突破,突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和展示、宪法法治的实践和展示、基层民主的实践和展示、代表履职的实践和展示等核心功能,达到看有场所、听有故事、写有经验,形成具有昌吉辨识度的标准。目前,全州建成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5个、乡镇级实践基地14个,村(社区)实践点45个,“基地+实践点”的总体布局初步形成,全过程人民民主“昌吉实践”驶入快车道。
玛纳斯县全过程人民民主数字实践基地、平原林场法治广场、玛纳斯镇西关社区和六户地镇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完成建设,多种展示形式齐头并进、全面覆盖。昌吉市制定出台《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昌吉实践”行动计划(2021年—2026年)》,积极开展十项创新,推行“1234”“11669”实践模式,创新“1+2+6+N”立法联系点工作模式,市级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建成运行。
二、应势而动,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更有分量地发展
昌吉州人大常委会以代表为主体,最大限度发挥“代表之家”作用,扎实推进代表履职平台建设、代表履职活动的开展、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等探索实践,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夯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础,以生动的地方实践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时代内涵。
(一)搭建民主民意表达平台,保障人民表达权
推动“代表之家”迭代升级。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单元,将“代表之家”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阵地,把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植入“代表之家”、融入代表活动。每两年召开一次“代表之家”工作现场会,按照一个核心功能明确、两个办法规范运行、三级包联指导促进、五级代表编组入家、“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十个一”活动常态开展的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综合体定位,坚持高标准建“家”、高质量管“家”、高效率用“家”,确保“代表之家”工作取得实效。全州累计建成470个“代表之家”,实现州、县、乡三级全覆盖。充分发挥“代表之家”收集处理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核心功能,将5500余名五级人大代表就近编组进家开展活动,组织代表以“家”为桥梁开展走访、接待选民活动,以“家”为窗口开展履职承诺、述职评议活动,以“家”为平台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议政日等各类主题实践活动,以“家”为课堂开展学习培训活动,以“家”为纽带开展代表工作交流,推动实现“代表之家”常开门、代表活动常开展、代表履职有实效。
创新推进“七带头”“十个一”工作机制。为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参与决策、监督协助、模范带头、桥梁纽带四大作用,使抽象概念能够具体化、可操作、能落实,研究提出代表要发挥“七带头”作用,即带头讲政治守规矩、带头维护社会稳定、带头维护民族团结、带头宣传宣讲、带头学法尊法守法、带头扶贫帮困、带头树立文明新风。为规范代表履职活动,研究提出代表要开展“十个一”活动,即每月接待一次选民、走访一次选区,每季度开展一次调研视察,每半年开展一次代表议政日、参加一次培训,每年听取一次政情通报、提出一条代表建议、开展一次扶贫帮困、一次履职交流、一次述职评议。出台了开展代表“七带头”“十个一”活动规范,通过在实践中总结、在总结中提升,形成以“自身建设标准化、履职行为规范化、代表活动经常化”为特色的代表工作昌吉模式。
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州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提质扩面达到14个,积极探索立法联系点与“代表之家”深度融合发展,将法规草案印发到470个“代表之家”征求意见建议,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从参与立法向监督执法、促进守法、宣传普法拓展。
(二)推动群众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参与权
把向群众问需问计作为必经程序。深入开展“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万名代表进万家”等主题实践活动,集中开展听取民声民意、助力发展安全调研、群众意见建议反映三项活动,促进民意更畅通、决策更科学、治理更有效。推动“一府两院”建立常态化联系代表、邀请代表参加会议活动、向代表通报政情等5项制度,拓展代表参与“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创新开展“两长、局长·代表面对面”活动,让来自人民群众的“金点子”成为解决问题的“金钥匙”。
发挥人大代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体作用。加强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每次常委会会议均邀请专委会成员和10名代表列席,每次开展执法检查、调研、视察均邀请代表参加。完善常委会领导与代表座谈制度,每次常委会期间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到基层必与代表座谈,每次代表发言都形成专报报送州党委,每期专报均得到州党委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批示,交由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推动解决了一批基层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用好信访工作渠道,修订信访工作办法,及时转交反馈群众诉求,开展人大代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调研,制定人大代表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办法,建立“代表之家+”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探索推行“人大代表+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人民调解员”调解模式,把听证会开到群众“家门口”,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在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增强代表的服务保障能力。将代表活动经费、“代表之家”补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代表履职量化考评和激励约束机制,制定人大代表履职量化考评细则、州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履职情况分级报告制度、各级人大代表每年向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报告工作机制、人大代表退出和增补机制。对人大代表每年出席大会,提出议案建议,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学习培训、代表小组活动和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等履职情况记入代表履职档案,并适时通报代表履职情况,做到每名人大代表届内至少述职一次。推行代表积分制管理和活跃度排名,以促进代表从“要我履职”向“我要履职”的转变。
(三)注重探索民主决策的基层实践,保障人民知情权
坚持守正创新,突出试点先行,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昌吉实践”的“金名片”、新名片。
开展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率先在全疆制定出台了指导意见,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决策、代表票决、群众参与”的原则,2023年指导玛纳斯县、昌吉市、阜康市及部分乡镇开展试点,票决重大民生实事项目113个,涉及资金18.1亿元。今年在县乡两级全面推行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在7个县市、72个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上累计票决项目300余个,涉及资金33亿元,其中县市票决71个,涉及资金25亿元,实现“为民做主”向“由民做主”转变。玛纳斯县票决制的创新做法和工作成效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充分肯定,并作为全疆唯一一家县级人大在全国人大召开的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视频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开展人大代表电视网络问政活动。制定出台指导意见,指导玛纳斯县、呼图壁县、木垒县人大开展电视问政,指导阜康市人大开展网络直播问政。通过电视网络问政活动,推动解决了298名各族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激发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知政、督政积极性。
开展人大代表街道议政会制度。在阜康市、昌吉市推行人大代表街道议政会,实现民意反映在街道“不断线”,人大工作在街道“不断层”,基层民主监督在街道“不断链”。
创新设立“微实事”专项资金。为解决闭会期间人大代表收集的人民群众反映的小事、难事、急事,按照“群众提、代表定、政府办、人大督”的原则,推动各县市创新设立“微实事”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实现动态增长,近五年来,全州累计投入7759万元,推动解决“微实事”1082件,人大代表被人民群众称为“说话管用、办事顶用”的代表。
三、因地制宜,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更有质量地发展
昌吉州各级人大常委会坚持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建立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畅通民情民意反映渠道,努力把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环节贯通起来,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紧紧围绕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进行了许多新的探索和实践,以更加完整系统的民主建设,广泛汇集起建设“典范地州”的磅礴力量。
(一)将民主选举落到实处。昌吉州各级人大坚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于选举工作各环节,同时对选举产生的代表和任命的“一府一委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依法履职监督,强化“由人大选举、受人大监督、对人大负责”的宗旨理念。
针对人大代表接受监督问题,阜康市人大在探索实践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推广人大代表监督员制度。2021年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阜康市九运街镇在选区实行“两票制”,一票选人大代表,一票选人大代表监督员,在镇村两级“代表之家”公布监督员名单、设立形象台并发放聘书。监督员签订履职承诺书,协助“代表之家”负责人对代表履职表现进行规范化管理,对长期不履职、履职效果不明显的代表进行监督提醒,同时,监督员作为人大代表人选进行梯队培养。
在对政府组成人员的履职监督方面,昌吉州各级人大常委会参照《昌吉州人大常委会听取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办法》,要求任免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提交依法履职报告,每年选取五分之一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常委会会议上口头述职报告,并对其开展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予以公布,并形成报告报送州党委,抄送自治州“一府一委两院”和自治州党委组织部。今年,州人大常委会又对办法进行了修订,将“两院”领导纳入报告履职情况的对象。
(二)将民主协商落到实处。州人大指导各县市在“数字人大”建设上进行了大胆尝试和有益探索,呈现出以数字化赋能人大代表履职的新局面。
各县市人大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为代表履职赋能,依托各自资源、结合各自特色、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搭建代表网络工作平台,并与实体平台双轨并行,有效破解时间空间制约。积极构建“实体+网上+掌上”模式,组织代表把网上网下民意表达有机结合起来,既要“面对面”、又要“键对键”,确保群众“有呼声能够第一时间反映,有困难能够第一时间表达”。实施人大代表“一人一码”赋码行动,采取“线上线下”“家内家外”相结合的方式亮出身份、亮出承诺,在适当场合公开人大代表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和二维码、履职承诺等信息,实现群众意见“码上提”、人大代表“码上答”,以“群众找事”推动“代表干事”。呼图壁县建立“民呼我应”云平台,昌吉市建立“智慧人大”云平台,奇台县建立“码上办”小程序,吉木萨尔县建立“扫码找代表、民意直通车”平台,阜康市开通“基层立法点传声筒”和“民意直通车”,木垒县开通“代表热线”,这些信息化平台的相继开通,符合新时代人大工作需要和代表日常履职管理需要。玛纳斯县建立的数智人大平台,将全县各级人大代表纳入线上平台统一管理,自平台2023年4月1日运行以来,代表活跃度在82%以上,收集上报各类意见建议495件。
(三)将民主决策落到实处。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要在民主决策基础上形成科学决策。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新时代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
玛纳斯县人大常委会按照自治区、州人大的部署,在全疆率先探索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践,在试点基础上,开启了票决制升级探索。
工作机制:优化项目征集,通过组织人大代表全年常态化征集,人大和政府开展集中征集,以及从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中特定征集等方式,借助“玛上办”政务服务平台、县融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开征集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公告。通过走访调研、座谈讨论、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进一步加强项目征集工作。优化项目筛选论证,县委、人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会商研究候选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按照分类筛选、合理可行、急重优先、综合平衡的原则,形成初选项目清单,再次征求全县各单位、乡镇(场)以及110个“代表之家”的意见,并报请县委同意后,形成议案提交大会审议。优化项目票决,坚持和完善“报告候选项目—通过票决办法—代表分团审议—大会投票表决—结果确认和公布”的基本流程,2024年玛纳斯县人大票决民生项目10个,涉及资金8.2亿元。优化项目监督,依托玛纳斯县数智人大平台,创新“线上线下”双渠道监督模式,制定定期实地调研走访、定期听取推进情况报告、定期开展集中视察三定期制度,完善了项目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办理结果满意度测评“三清单一测评”流程,以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明确了专业代表小组分领域检查、乡镇人大主席团按选区监督、人大常委会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领办、人大常委会督办、政府部门主办的工作机制。优化测评结果运用,加大测评结果运用的奖惩力度,对办理结果满意度高和测评结果好的承办部门,在绩效考核中予以加分。对测评结果差的承办部门,分不同情形作出降低绩效等次、在县人大常委会上作出说明,必要时开展专题询问等处理。
(四)将民主管理落到实处。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充分体现了广大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热情和责任担当,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生动实践。
昌吉州人大常委会紧扣“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要重结果、又要重过程”的要求,结合新修订的组织法和自治区代表建议办理条例,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健全完善了“提、办、督、评”全链条、全过程、全周期工作机制,着力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效。
紧盯基础环节,提高建议质量。强化人大代表的教育培训,多形式、多渠道提高代表对建议的认识,提升代表提出建议的水平和能力。增强代表调研视察的效果,创新开展代表调研视察活动,通过组织代表集中视察调研、专题调研和代表自主调研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搭建代表履职平台,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代表提出质量较高的建议打好基础。进一步完善代表提出建议前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大各级人大协商推送力度,增强建议的提出质量。严格审核把关,采取前移提交建议时间、明确审核标准、完善审核环节等措施,确保建议质量。自十六届人大一次至四次会议以来,征集到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及议案的数量分别从229件、3件增加至320件、5件。
健全办理机制,提高办理质量。为了改进建议交办工作,广泛征求代表的意见,并及时准确地交办代表的建议。积极探索建议办理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完善落实好党政领导领办工作机制,督促承办部门严格落实“三见面”“四落实”要求,及时总结推广承办单位办理经验,发挥好典型示范作用。通过扩大重点建议的数量和覆盖面,以点带面,实现重点建议办理的整体效果。强化综合协调,定期召开办理工作协调会,采取检查抽查、媒体监督、组织代表视察等方式,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办理“两条线”,压实承办单位责任,强化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实效性。
加强督办考核,提升办理质效。开展常态化督促检查,尤其是针对建议办理数量较多的部门、往年建议办理效果不佳的部门、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的部门等,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督查,增强建议督办质效。建立了建议办理的跟踪问效机制,并将督查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全过程。积极探索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纳入专题询问,促进承办单位与代表面对面沟通交流、面对面答复解释,自觉接受代表监督。推行代表建议领办督办机制,选取问题比较典型、群众期望强烈以及对全州改革发展稳定影响较大的代表建议作为重点,实行州党委、政府领导领衔督办、人大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一府一委两院”领导牵头领办代表建议工作机制。
优化成效评价,提升社会评价效果。改进和优化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满意度测评机制,加强对承办单位全覆盖考评,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代表建议高质量办理。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予以退回重办;对未按期办结代表建议或者推卸责任、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或约谈。每年开展一次优秀代表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的评选,旨在激发代表提出好建议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承办单位办理议案建议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根据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利用昌吉日报、政府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代表建议答复内容、办理工作情况以及吸收采纳代表意见情况,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社会效果。依托“智慧人大”建设,数字赋能人大代表意见建议高质量办理。
(五)将民主监督落到实处。昌吉州各级人大准确把握新时代人大监督的性质、定位、领域和内容,紧密围绕党委中心大局、聚焦突出问题,创新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常委会统筹协调、专工委分工负责、组成人员依法履职、人大代表积极参加、“一府一委两院”和县市人大常委会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监督格局。
昌吉州人大在监督议题确定上做到聚焦人民关切,把与人民利益最直接、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最密切的教育、就业、医疗、交通、生态、司法等纳入监督内容,每年确定2个专题开展询问、对2个政府部门开展评议。首次与自治区人大联动开展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专题询问,组织州县乡三级人大就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联动监督,提升叠加效应。开展热点问题监督,连续五年开展“法治环保昌吉行”执法检查,保持监督的连续性。探索开展司法案件评查,对程序瑕疵案件提出监督意见,以提高人大司法监督的质量和实效。方式方法上坚持开门监督,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备案审查时,通过信访、调研等多种形式,积极回应群众呼声。利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有计划地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参与预算审查,近距离接触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工作流程上实现系统闭环,精心组织好事前、事中监督,开展系统性、跟进式监督,促进“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目标效果上突出民众满意,抓住影响法律法规实施、制约工作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做好监督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强化持续监督和跟踪问效,让人大监督落地有声,让人民群众满意点赞。
奋勇争先行致远,策马扬鞭又一程。“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昌吉州人大常委会将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切实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州党委部署要求落到实处,把民主理念与民主实践紧密结合,为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的典范地州提供强大动力和坚强政治保障。”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建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