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动态调整提取政策,持续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不断打造优质服务窗口,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助力缴存人“住有宜居”积极贡献力量。
简化租房提取要件材料,提高群众办事效率。中心积极调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不断满足职工差异化租房需求,精简办事要件,使政策措施更有温度。缴存人无房租房提取的,只需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证明、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银行卡,即可按800元/月提取,不再提供租房合同;月租金高于800元/月的另需提供租房合同即可办理,提取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但不得高于最高提取额度1500元/月。2023年至今,为50.22万人次提取住房公积金30.15亿元,其中租房提取1930笔,642.56万元。
不断适应市场需求,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结合全州住房保障和租赁市场实际情况,2023年4月25日,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将昌吉州租赁住房年租金上限从15000元提高至18000元(1500元/月),2023年享受提高租房提取额度业务125笔,提取金额221.32万元。租房提取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多子女家庭(2个及以上子女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扩宽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满足缴存人安居需求。为支持昌吉州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发挥服务保障民生作用,2023年3月中心开通了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今年,中心将持续探索住房公积金服务改革,聚焦群众办事难题,紧盯民生、精准施策,拟开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水电暖、门窗和外墙节能保温项目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让群众切实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红利,有效释放家居消费潜力,为昌吉州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