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小小立法联系点 基层民主大舞台——昌吉州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民主民意表达的重要平台
发布时间:2024.01.12 来源:昌吉日报 浏览次数:

中国昌吉网(记者 左晓雨 通讯员 李忠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报经批准,将上海市虹桥街道办事处、甘肃省临洮县人大常委会、江西省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湖北省襄阳市人大常委会设为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试点单位。自此,一种全新的、立足基层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国家立法的民主立法形式应运而生,成为除网上公布法律草案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向部门和地方发函征求意见,以及立法调研、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之外的新的群众有序参与国家立法的有效形式,并初步形成国家级、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级基层立法联系点三级联动的工作体系,在实践中逐渐迸发出强大活力。

  近年来,昌吉州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进一步健全工作体制机制,畅通立法参与渠道,不断拓展内涵外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努力把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造成为汇集民意民智“直通车”、服务群众“连心桥”、法治建设“金名片”。

  2023年,昌吉州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由2021年的7个增加到了14个,极大拓展了基层群众参与国家立法的深度和广度,丰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和内涵。实践证明,基层立法联系点已成为民主民意表达的重要平台和载体,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增强国家治理效能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和优势。

  昌吉州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不断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完善联系机制,及时修订《昌吉州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办法》,合理布局网络,规范运行机制,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划拨补助经费。同时,各县市结合实际,合理布局设立县市立法联络站、信息采集员,推动了基层立法联系点提质、扩面、增效。

  昌吉市人大常委会将基层立法联系点与人大代表“家室站”合并建设,打造基层立法联系点实体化阵地,在社区的网格党支部设立“立法信息采集处”,公开征集民情民意。这些家门口的征集联系点、采集处搭建起社情民意的“连心桥”,群众可以直接参与立法过程,民意纷至沓来。

  “原来,很多群众都觉得立法很‘高大上’,有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大家发现,其实立法就在身边、就在家门口,‘街谈巷议’也能成为立法的参考。”昌吉市立法信息采集员、老党员庄兰欣喜地表示。

  “小小联系点,映照民主大舞台。”昌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柳学珍表示,昌吉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体现地方特色、高标准建设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化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将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造成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窗口、鲜活载体,把人民民主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新要求。

  木垒县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提升立法质效,紧紧抓住切实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建立完善立法项目专班起草、领导领办、提前介入、靠前指导、全程评估、立法咨询、协商、征求意见等机制。打造基层立法联系中心,新建基层立法联系点5个,先后对区、州4部地方性法规开展立法意见征集工作,整理上报立法建议10条,推动立法意见征集与普法、社会治理等工作融合,促进立法联系点功能不断从参与立法向监督执法、促进守法、宣传普法深化。

  多年来,昌吉州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积极参与国家、区、州立法活动,特别是参与《自治州乡村治理促进条例(试行)》《自治州城乡人居环境绿化条例》《自治州城乡网格化管理服务条例》《自治州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治理条例》《自治州地下水保护管理条例》等11部地方性法规的征求意见活动中,为昌吉州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意见建议500余条,切实发挥了基层立法联系点汇集民意民智“直通车”作用,为昌吉州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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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小小立法联系点 基层民主大舞台——昌吉州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民主民意表达的重要平台
发布日期: 2024-01-12 11:03:08 来源:昌吉日报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中国昌吉网(记者 左晓雨 通讯员 李忠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报经批准,将上海市虹桥街道办事处、甘肃省临洮县人大常委会、江西省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湖北省襄阳市人大常委会设为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试点单位。自此,一种全新的、立足基层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国家立法的民主立法形式应运而生,成为除网上公布法律草案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向部门和地方发函征求意见,以及立法调研、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之外的新的群众有序参与国家立法的有效形式,并初步形成国家级、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级基层立法联系点三级联动的工作体系,在实践中逐渐迸发出强大活力。

  近年来,昌吉州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进一步健全工作体制机制,畅通立法参与渠道,不断拓展内涵外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努力把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造成为汇集民意民智“直通车”、服务群众“连心桥”、法治建设“金名片”。

  2023年,昌吉州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由2021年的7个增加到了14个,极大拓展了基层群众参与国家立法的深度和广度,丰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和内涵。实践证明,基层立法联系点已成为民主民意表达的重要平台和载体,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增强国家治理效能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和优势。

  昌吉州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不断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完善联系机制,及时修订《昌吉州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办法》,合理布局网络,规范运行机制,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划拨补助经费。同时,各县市结合实际,合理布局设立县市立法联络站、信息采集员,推动了基层立法联系点提质、扩面、增效。

  昌吉市人大常委会将基层立法联系点与人大代表“家室站”合并建设,打造基层立法联系点实体化阵地,在社区的网格党支部设立“立法信息采集处”,公开征集民情民意。这些家门口的征集联系点、采集处搭建起社情民意的“连心桥”,群众可以直接参与立法过程,民意纷至沓来。

  “原来,很多群众都觉得立法很‘高大上’,有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大家发现,其实立法就在身边、就在家门口,‘街谈巷议’也能成为立法的参考。”昌吉市立法信息采集员、老党员庄兰欣喜地表示。

  “小小联系点,映照民主大舞台。”昌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柳学珍表示,昌吉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体现地方特色、高标准建设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化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将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造成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窗口、鲜活载体,把人民民主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新要求。

  木垒县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提升立法质效,紧紧抓住切实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建立完善立法项目专班起草、领导领办、提前介入、靠前指导、全程评估、立法咨询、协商、征求意见等机制。打造基层立法联系中心,新建基层立法联系点5个,先后对区、州4部地方性法规开展立法意见征集工作,整理上报立法建议10条,推动立法意见征集与普法、社会治理等工作融合,促进立法联系点功能不断从参与立法向监督执法、促进守法、宣传普法深化。

  多年来,昌吉州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积极参与国家、区、州立法活动,特别是参与《自治州乡村治理促进条例(试行)》《自治州城乡人居环境绿化条例》《自治州城乡网格化管理服务条例》《自治州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治理条例》《自治州地下水保护管理条例》等11部地方性法规的征求意见活动中,为昌吉州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意见建议500余条,切实发挥了基层立法联系点汇集民意民智“直通车”作用,为昌吉州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