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昌吉网讯(记者高云哲、通讯员杨露报道)12月13日,昌吉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举报称,一辆新B牌照普货车辆涉嫌非法运输危险货物,执法人员登录昌吉州监测调度中心车辆运政系统在线查看货车的运行轨迹,发现车辆已经行驶至巴州境内,当即联系巴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巴州轮台县化工园区附近将该车及同行的两辆普货车辆查获。
《危险货物品名表》规定,未经处理的石油为原油,主要成分是碳和氢两种元素,为3类危险货物。执法人员在现场了解到,昌吉市某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任某、买某和阿某分别驾驶三辆新B牌照普货车辆,装载了100吨原油运往乌苏市。这三辆车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所属企业以及驾驶员属于擅自从事危险货物运输。
据驾驶员任某、买某、阿某陈述,系昌吉市某物流有限公司指派他们拉运危险货物,昌吉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昌吉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公司展开调查。经查,该公司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不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向采购方提供的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系伪造。巴州轮台县交通运输局对该公司处以三万元罚款,昌吉市交通运输局对该公司未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
昌吉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货运执法监督科科长单永保告诉记者,普货车辆不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普货司机也不具备相关的资质,一旦发生事故,不具备针对性的处置条件和技能,后果不堪设想。“国家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门槛’要求特别严格,远高于对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市场准入的要求,因此,打击非法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为一直是交通综合执法机构的监管重点。该案件成为疆内违法危货运输首例‘线上+线下’跨地区联合执法案件,也是我们行政执法部门形成治理合力、建立健全危货运输协同监管机制的体现。”单永保说。
昌吉州和巴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通力合作,深挖彻查、一追到底,最终揪出源头,先后对三名驾驶员和所属运输公司、化工企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