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有转账记录,能否认定为民间借贷关系?
发布时间:2023.06.12 来源:昌吉日报 浏览次数:

中国昌吉网讯(通讯员郑丽报道)当下,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支付方式居多,留下转账凭证较为容易,但双方认定为民间借贷关系却很难。如果不事先保留证据,有可能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近日,阜康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民间借贷案。

原告武某与被告张某系同事关系,2018年3月至4月,张某因资金周转困难陆续向武某借款2.7万余元,武某均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支付给张某,因张某多次向武某承诺数日后还款,武某未要求张某出具借条,借款期满后张某以各种理由搪塞,不予偿还,武某将张某诉至阜康市人民法院。

张某辩称,武某转账是事实,与武某之间不是借贷关系,是合作关系,只愿意退回武某部分款项。但张某并未向法庭出示相关证据,证明其与武某是合作关系。经过承办法官多次释法说理,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最终,张某在今年5月之前偿还了武某1.4万元。

法官释法:

在仅有转账凭证,缺乏借贷合意证明的诉讼案件中,借贷关系能否成立,取决于被告对此抗辩的有效性、合理性,如被告提出抗辩并提供充分证据,原告未进一步举证,则原告承担不利后果;如被告提出抗辩但未能提供证据,则被告承担败诉风险。因此出借人在出借资金时,不仅应留存转账凭证,更应对借贷合意明确表示,通过打借条、要求提供担保、寻求第三方见证等方式将相关证据予以固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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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有转账记录,能否认定为民间借贷关系?
发布日期: 2023-06-12 17:59:10 来源:昌吉日报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中国昌吉网讯(通讯员郑丽报道)当下,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支付方式居多,留下转账凭证较为容易,但双方认定为民间借贷关系却很难。如果不事先保留证据,有可能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近日,阜康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民间借贷案。

原告武某与被告张某系同事关系,2018年3月至4月,张某因资金周转困难陆续向武某借款2.7万余元,武某均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支付给张某,因张某多次向武某承诺数日后还款,武某未要求张某出具借条,借款期满后张某以各种理由搪塞,不予偿还,武某将张某诉至阜康市人民法院。

张某辩称,武某转账是事实,与武某之间不是借贷关系,是合作关系,只愿意退回武某部分款项。但张某并未向法庭出示相关证据,证明其与武某是合作关系。经过承办法官多次释法说理,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最终,张某在今年5月之前偿还了武某1.4万元。

法官释法:

在仅有转账凭证,缺乏借贷合意证明的诉讼案件中,借贷关系能否成立,取决于被告对此抗辩的有效性、合理性,如被告提出抗辩并提供充分证据,原告未进一步举证,则原告承担不利后果;如被告提出抗辩但未能提供证据,则被告承担败诉风险。因此出借人在出借资金时,不仅应留存转账凭证,更应对借贷合意明确表示,通过打借条、要求提供担保、寻求第三方见证等方式将相关证据予以固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