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发放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765万余元
截至8月18日已全部发放,惠及6172人
中国昌吉网讯(记者马晓芳、通讯员彭玉芳)9月6日,记者从州社保局了解到,疫情防控期间,我州全力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最大限度缓解疫情给失业人员带来的影响,8月共发放失业保险金480.48万元,惠及3146人;发放失业补助金285.46万元,惠及3026人。
自2022年1月1日起,我州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在第1至第24个月的,每人每月在现行基础上每档上调207元。调整后,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昌吉市、阜康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每人每月1530元,奇台县、吉木萨尔县、木垒县每人每月1458元。
同时扩大保障范围,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或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保障范围为2022年1月至12月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满一年的每人每月894元,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每人每月559元。该项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9月7日,州社保局工作人员正在审核失业人员在线上提交的失业保险待遇申请信息。 胡春华 摄
我州还全面取消证明材料、申领时限、捆绑条件和附加义务,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无须提供失业证明、无须参加培训、无须转移个人档案,仅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即可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实行临时性静态管理期间,昌吉州社保局安排专人在单位值守,及时审核失业人员通过“新疆智慧人社”手机APP、“新疆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等渠道申领失业保险待遇信息,为失业人员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全力保障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到位。截至8月18日已发放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765万余元,惠及6172人。
为全面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政策,本轮疫情期间,州社保局向疑似失业人员发送手机短信2.8万余条,告知其失业保险权益;通过“昌吉州社保”微信公众号、“昌吉社保”抖音号等开展利企惠民政策宣传,并及时回复网友留言,主动关心和服务参保失业人员,为他们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