纾困解难权威访谈:州财政局多措并举促进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22.09.07 来源:昌吉日报 浏览次数:

自治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助企纾困力度若干政策措施》后,昌吉州出台《昌吉州贯彻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助企纾困力度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昌吉州财政局积极落实,制定具体措施,有效应对疫情给昌吉州市场主体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促进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近日,记者电话采访了昌吉州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海兵。

【记者连线】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昌吉州财政局制定了哪些具体措施来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

李海兵:“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助企纾困力度若干政策措施》后,昌吉州财政局按照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立足财政工作职能,第一时间制定了具体的措施,包括税收减免、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奖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行政事业性房屋租金减免、加大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力度、强化为企服务共六个方面的相关政策。

一是税收减免政策。继续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六税两费”减免等政策,足额落实地方承担的留抵退税资金,强化库款调度,保障退税及时足额办理。

二是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奖补政策。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将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降到1%以下,州财政按照担保额的1%给予阶段性补助,推动费率降低政策落实落地。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园区)将资本金补充资金、担保风险补助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园区)对辖区内支小支农担保费给予阶段性补贴。

三是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对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和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适宜中小微企业的全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对2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和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预留面向中小微企业的份额由30%提高至40%以上;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至10%,提高到10%至20%,其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价格扣除比例由3%至5%,提高到6%至10%;货物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至3%,提高到4%至6%。

四是行政事业性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在落实好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新财资管〔2022〕34号)租金减免政策基础上,再减免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2022年8月份租金;对已缴纳租金进行清退,未缴纳租金的予以免除。

五是加大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力度。继续落实欠款化解州级奖补工作机制,支持引导县市(园区)结合项目和自身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化解欠款。

六是强化为企服务。应用资金直达工作机制,加快各级惠企资金的拨付进度,提高资金拨付效率;结合财力情况,筹集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工业园区发展、中小企业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培训等项目,支持自治州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加快发展。”

记者:“保障退税及时足额办理,这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比较关注的一个方面。这项政策具体将怎样落实呢?”

李海兵:“我们将扩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范围,将批发和零售业等7个行业的企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精准落实小规模纳税人、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2022年新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足额落实地方承担的留抵退税资金,及时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业务,同时按旬监测留抵退税对县市(园区)财政运行的影响,及时调度库款,落实留抵退税政策。”

记者:“下一步,昌吉州财政局还将开展哪些具体工作?”

李海兵:“一是昌吉州财政局将紧紧围绕州人民政府印发的《昌吉州贯彻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助企纾困力度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勤俭办一切事业,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对照职责分工,将落实解决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政策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做好资金保障,推动助企纾困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二是我们将持续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在昌吉州政府网站、《昌吉日报》等官方媒体上发布昌吉州财政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相关政策信息,提高公众知晓率,为相关政策落实落地奠定基础。”

网站支持IPv6
当前页面:首页 »  要闻动态 »  昌吉要闻
纾困解难权威访谈:州财政局多措并举促进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 2022-09-07 11:42:25 来源:昌吉日报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自治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助企纾困力度若干政策措施》后,昌吉州出台《昌吉州贯彻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助企纾困力度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昌吉州财政局积极落实,制定具体措施,有效应对疫情给昌吉州市场主体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促进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近日,记者电话采访了昌吉州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海兵。

【记者连线】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昌吉州财政局制定了哪些具体措施来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

李海兵:“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助企纾困力度若干政策措施》后,昌吉州财政局按照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立足财政工作职能,第一时间制定了具体的措施,包括税收减免、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奖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行政事业性房屋租金减免、加大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力度、强化为企服务共六个方面的相关政策。

一是税收减免政策。继续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六税两费”减免等政策,足额落实地方承担的留抵退税资金,强化库款调度,保障退税及时足额办理。

二是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奖补政策。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将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降到1%以下,州财政按照担保额的1%给予阶段性补助,推动费率降低政策落实落地。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园区)将资本金补充资金、担保风险补助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园区)对辖区内支小支农担保费给予阶段性补贴。

三是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对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和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适宜中小微企业的全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对2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和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预留面向中小微企业的份额由30%提高至40%以上;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至10%,提高到10%至20%,其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价格扣除比例由3%至5%,提高到6%至10%;货物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至3%,提高到4%至6%。

四是行政事业性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在落实好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新财资管〔2022〕34号)租金减免政策基础上,再减免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2022年8月份租金;对已缴纳租金进行清退,未缴纳租金的予以免除。

五是加大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力度。继续落实欠款化解州级奖补工作机制,支持引导县市(园区)结合项目和自身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化解欠款。

六是强化为企服务。应用资金直达工作机制,加快各级惠企资金的拨付进度,提高资金拨付效率;结合财力情况,筹集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工业园区发展、中小企业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培训等项目,支持自治州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加快发展。”

记者:“保障退税及时足额办理,这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比较关注的一个方面。这项政策具体将怎样落实呢?”

李海兵:“我们将扩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范围,将批发和零售业等7个行业的企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精准落实小规模纳税人、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2022年新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足额落实地方承担的留抵退税资金,及时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业务,同时按旬监测留抵退税对县市(园区)财政运行的影响,及时调度库款,落实留抵退税政策。”

记者:“下一步,昌吉州财政局还将开展哪些具体工作?”

李海兵:“一是昌吉州财政局将紧紧围绕州人民政府印发的《昌吉州贯彻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助企纾困力度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勤俭办一切事业,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对照职责分工,将落实解决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政策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做好资金保障,推动助企纾困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二是我们将持续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在昌吉州政府网站、《昌吉日报》等官方媒体上发布昌吉州财政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相关政策信息,提高公众知晓率,为相关政策落实落地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