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54家线下实体单位实行“七日无理由退货”
发布时间:2022.03.14 来源:昌吉日报 浏览次数:

中国昌吉网讯(记者王薇、通讯员绕莉)对于网购达人而言,“七日无理由退货”已经很熟悉了。你知道吗?我州一些线下实体单位也在实施这项承诺。

3月10日,记者从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54家实体单位被列入昌吉州首批《线下7日无理由退货单位动态名录库》,包括购物商场、百货超市、家居建材销售企业和集贸市场等。

位于汇嘉时代昌吉购物中心二楼的迪哈利服饰店自去年4月开业以来,一直向顾客承诺“七日无理由退货”。该店店长郭晓燕告诉记者,消费者在店里购物时,销售人员会主动告知顾客“7日无理由退货”,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顾客可凭购物小票、手机付款记录等凭证享受7日无理由退货服务。

若购物凭证丢失,工作人员会在后台帮助查找消费记录,核查无误后快速完成退款。“在这项服务落地前,我们已经进行了全员培训。一方面要求工作人员了解制度,另一方面要求工作人员熟练业务,一般都会在当日完成退货退款服务。”郭晓燕说。

“遇到特殊情况,顾客可以通过电话或微信向我们说明情况,我们会将退款期限往后适当延长,让顾客放心购买,安心消费。‘无理由退货’对于我们商家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我们相信更加优质的服务一定会赢得消费者更多的信赖。”郭晓燕说。

记者了解到,汇嘉时代昌吉购物中心的500多家商户中,已有70%的商户实行“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均为服装穿搭类商户。

“无理由退货”服务体验如何?“这项服务让我更加认可大型商超的品牌和信誉,很有安全感。”昌吉市民李女士说,这是一个好政策,为消费者营造了一个“消费冷静期”,呼吁更多商家参与进来。

2020年9月,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印发〈自治区线下实体店购物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的通知》精神,全州各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政府鼓励倡导、企业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相关政策和要求,明确发展对象、操作流程及退货须知等,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记者留意到,《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商家的责任,要求商家在店内醒目位置向消费者公示该店无理由退货制度,明确无理由退货范围、退货条件以及退款时限。同时,也强调了消费者的义务。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不影响经营者二次销售;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取得赠品的,退货时应将赠品与所购商品一并退回;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享受了折扣、返现等优惠服务的,退还的金额为扣除折扣、返现后消费者实际支付的金额。

“通过制度的建立健全,兼顾市场规律和买卖双方合法权益,使这一制度真正发挥了良好作用。”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冯建江说。

为推进“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示范店示范先行,木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统一超市、爱购超市、鹰哥超市、四方超市等8家大中型商超率先签订了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书并授予牌匾。企业代表纷纷表态,坚决坚持“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原则,树牢“消费者至上”的服务理念,为营造优质消费环境做好示范。

我州其他县市也把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作为推进放心消费创建的重要内容,充分让消费者行使线下购物“后悔权”,进一步促使经营者诚信经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商品供给品质,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纠纷的产生,推动社会消费文明建设。

此外,我州市场监管部门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开展消费维权知识普及宣传活动,为消费者提供丰富的消费知识,教育倡导经营者诚信合法经营,大力营造放心消费良好氛围。

“我们在推进‘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过程中,向商家积极宣传《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耐心解释无理由退货各项制度和要求,并指导无理由退货实体单位要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无理由退货承诺标识,主动向消费者说明适用无理由退货商品的品种、时限、流程等。”冯建江介绍。

冯建江表示:“今后,我们将持续推进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把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具体行动,助力培育消费新的增长点,促进消费潜力释放,推动我州消费平稳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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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54家线下实体单位实行“七日无理由退货”
发布日期: 2022-03-14 12:39:06 来源:昌吉日报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中国昌吉网讯(记者王薇、通讯员绕莉)对于网购达人而言,“七日无理由退货”已经很熟悉了。你知道吗?我州一些线下实体单位也在实施这项承诺。

3月10日,记者从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54家实体单位被列入昌吉州首批《线下7日无理由退货单位动态名录库》,包括购物商场、百货超市、家居建材销售企业和集贸市场等。

位于汇嘉时代昌吉购物中心二楼的迪哈利服饰店自去年4月开业以来,一直向顾客承诺“七日无理由退货”。该店店长郭晓燕告诉记者,消费者在店里购物时,销售人员会主动告知顾客“7日无理由退货”,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顾客可凭购物小票、手机付款记录等凭证享受7日无理由退货服务。

若购物凭证丢失,工作人员会在后台帮助查找消费记录,核查无误后快速完成退款。“在这项服务落地前,我们已经进行了全员培训。一方面要求工作人员了解制度,另一方面要求工作人员熟练业务,一般都会在当日完成退货退款服务。”郭晓燕说。

“遇到特殊情况,顾客可以通过电话或微信向我们说明情况,我们会将退款期限往后适当延长,让顾客放心购买,安心消费。‘无理由退货’对于我们商家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我们相信更加优质的服务一定会赢得消费者更多的信赖。”郭晓燕说。

记者了解到,汇嘉时代昌吉购物中心的500多家商户中,已有70%的商户实行“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均为服装穿搭类商户。

“无理由退货”服务体验如何?“这项服务让我更加认可大型商超的品牌和信誉,很有安全感。”昌吉市民李女士说,这是一个好政策,为消费者营造了一个“消费冷静期”,呼吁更多商家参与进来。

2020年9月,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印发〈自治区线下实体店购物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的通知》精神,全州各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政府鼓励倡导、企业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相关政策和要求,明确发展对象、操作流程及退货须知等,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记者留意到,《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商家的责任,要求商家在店内醒目位置向消费者公示该店无理由退货制度,明确无理由退货范围、退货条件以及退款时限。同时,也强调了消费者的义务。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不影响经营者二次销售;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取得赠品的,退货时应将赠品与所购商品一并退回;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享受了折扣、返现等优惠服务的,退还的金额为扣除折扣、返现后消费者实际支付的金额。

“通过制度的建立健全,兼顾市场规律和买卖双方合法权益,使这一制度真正发挥了良好作用。”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冯建江说。

为推进“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示范店示范先行,木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统一超市、爱购超市、鹰哥超市、四方超市等8家大中型商超率先签订了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书并授予牌匾。企业代表纷纷表态,坚决坚持“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原则,树牢“消费者至上”的服务理念,为营造优质消费环境做好示范。

我州其他县市也把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作为推进放心消费创建的重要内容,充分让消费者行使线下购物“后悔权”,进一步促使经营者诚信经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商品供给品质,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纠纷的产生,推动社会消费文明建设。

此外,我州市场监管部门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开展消费维权知识普及宣传活动,为消费者提供丰富的消费知识,教育倡导经营者诚信合法经营,大力营造放心消费良好氛围。

“我们在推进‘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过程中,向商家积极宣传《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耐心解释无理由退货各项制度和要求,并指导无理由退货实体单位要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无理由退货承诺标识,主动向消费者说明适用无理由退货商品的品种、时限、流程等。”冯建江介绍。

冯建江表示:“今后,我们将持续推进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把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具体行动,助力培育消费新的增长点,促进消费潜力释放,推动我州消费平稳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