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昌吉网讯(记者刘茜、通讯员董爽)日前,酝酿多时的《昌吉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支持政策》(以下简称《支持政策》)发布。这项“含金量”十足的政策,主要从加快企业创新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引进培育、支持企业挂牌上市四个方面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具体激励措施共计18条。
推动乌昌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必须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开创科技创新工作新局面。《支持政策》明确提出“设立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创新活动”“获得国家、自治区科技进步奖的企业,给予同级奖励金额的50%奖励”“对首发上市企业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企业发行股票文件或同意企业股票注册批复文件的,给予200万元奖励”等18条激励措施,支持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
“支持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18条激励措施,条条是真金白银。”《支持政策》发布后,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多家企业技术负责人表达了上述观点。新疆维格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冒爱民告诉记者,目前,公司累计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10余项。该政策导向明、措施实、力度大,提振了企业创新发展的信心。
“18条激励措施都是‘干货’,在加大对产业集群和优势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供应链产业链招商、进一步优化园区营商环境等方面,支持园区企业加快创新发展,构建园区创新型产业平台矩阵,开足马力加快推进打造千亿级产业园区。”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局局长张新介绍。
2018年,国务院批复同意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成为全国第20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推动乌昌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近两年,昌吉高新区聚焦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技术和现代服务业四大主导产业,实施促进产业链深度融合技术创新项目。积极引进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在园区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促进技术成果产业化,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2021年有效高新技术企业达到45家以上。
今年,昌吉高新区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拓宽招商引资领域、增强科技招商专业能力,利用好新疆科洽会、北京科博会、深圳高交会等展会平台,推进主导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强化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招商,不断提升招商项目的科技含量。
昌吉高新区将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创新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优势,积极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着力培育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创业新高地,全面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努力把乌昌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成为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政策试验区、创新创业生态优化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新兴产业集聚示范区、转型升级引领区、科技创新国际合作先导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