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12.23 来源:昌吉日报 浏览次数:

(2021年12月21日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自治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在昌吉召开。会议建议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2021年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批准2022年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2021年自治州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自治州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准2022年自治州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事项。

八、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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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21-12-23 12:18:19 来源:昌吉日报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2021年12月21日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自治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在昌吉召开。会议建议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2021年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批准2022年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2021年自治州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自治州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准2022年自治州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事项。

八、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