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发起污染防治冲锋号——聚焦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系列报道之三
发布时间:2021.12.10 来源:昌吉日报 浏览次数:

中国昌吉网讯(记者刘茜、通讯员李玉荣)秋冬季空气质量好不好,一直是民众关注的话题。每年10月至次年3月,受不利气象条件、污染物排放增加、区域传输等综合性因素影响,空气质量进入全年较差时段。

12月2日,昌吉州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决战29天”动员大会。一场同心同向、群策群力、众志成城的蓝天保卫战在庭州大地全面展开。

“本轮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着重突出稳中有进、精准治污和依法治污。”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州环境监测站站长顾涛说。

今年以来,昌吉州及时召开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会议,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部署,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昌吉州“十四五”环境空气质量强化管控九项专项行动方案》等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方案10个,为2021年和“十四五”期间大气污染治理提供有力遵循。

全州大气污染防治在重点区域治理、全过程管控、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散乱污企业整治、强化执法、扬尘污染管控、机动车污染整治、散煤污染治理、应对重污染天气等多方面精准发力。同时,充分利用信息专报平台,采取日推进、周调度工作机制,及时汇报、通报空气质量变化、燃煤锅炉整治、帮扶指导等专项工作进展,有效推动县市、部门落实属地和监管责任。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昌吉州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集中攻坚行动方案》,构建全州集中攻坚行动体系;科学分析昌吉市近三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指导昌吉市精准防治。重点对“乌昌石”区域4县市2园区、吉木萨尔县等重点区域,以及电力企业错峰生产、工业企业升级改造、燃煤锅炉综合整治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帮扶指导,确保各项攻坚措施有效落实。邀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兵团生态环境局及自治州有关领导顺利召开“乌昌石”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座谈会,兵地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不断巩固。

连日来,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根据秋冬季大气污染特点不断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精准制定应急减排各项措施及减排清单。充分利用40余台大气微站,让查污有的放矢。重点对企业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自动监控设备数据等情况进行检查,加大帮扶指导力度,督促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减排、减量。

阜康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定了《阜康市重点行业采暖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从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15日,对钢铁、火电、焦化、电解铝、炭素、铸造、建材、有色、化工、水泥、橡胶、砖瓦12个重点行业43家企业实施错峰生产。由阜康产业园管委会、发改委、商务工信局、生态环境局4个部门以包联指导企业方式落实错峰生产措施。目前,17家企业已停产并上报停产报告,26家正常生产的企业已制定上报错峰生产“一厂一策”方案。

今年以来,昌吉州全面加强锅炉综合治理,完成135台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取缔工作,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91台,“乌昌石”区域4县市将城市建成区全部划入禁燃区。

全面强化工业污染控制,全州26个重点行业172家企业完成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评定,168家重点企业全面落实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

全面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全面推广“四严管、五到位”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实现“高污染排放车辆逐步更新淘汰—高排放柴油货车分流管控常态化—路检抽检、固定点检测和超标车辆跟踪维护复检”闭环管理。截至目前,共抽测柴油货车13825辆、非道路移动机械184辆,建成I站27个、M站10个,机动车排放检测与维修制度(I/M制度)平台初期建设顺利完成。

实施《昌吉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梳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国家排放标准28个,推行重点区域钢铁、水泥、焦化、石化、化工、有色等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完成包括电解铝、炭素、焦化等涉工业炉窑企业提标改造治理项目16个,目前正在推动全州7家钢铁行业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同时,全面推进109家重点企业679套在线监测设备接入环境监管平台,严格查处在线数据超标企业。

连日来,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高悬执法利剑,重拳出击,以日查、夜查相结合,查基层监管体系是否存在短板,查网格员是否履行职责,查各类违法违规排污现象,发现问题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对履职不到位问题追责问责,对企业违法违规问题严肃处理。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扩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知晓面,倡导绿色出行,营造社会各界合力攻坚的良好氛围。

目前,全州正在开展排放标准核查,梳理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标准企业81家,核查发现2家焦化企业和1家有色金属冶炼企业经过改造仍未达标排放,现场立即告知企业执行有关标准,并向企业下发《限期达标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并将其纳入日常环境执法和监管事项中,督促企业按时完成污染物排放提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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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发起污染防治冲锋号——聚焦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系列报道之三
发布日期: 2021-12-10 12:05:58 来源:昌吉日报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中国昌吉网讯(记者刘茜、通讯员李玉荣)秋冬季空气质量好不好,一直是民众关注的话题。每年10月至次年3月,受不利气象条件、污染物排放增加、区域传输等综合性因素影响,空气质量进入全年较差时段。

12月2日,昌吉州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决战29天”动员大会。一场同心同向、群策群力、众志成城的蓝天保卫战在庭州大地全面展开。

“本轮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着重突出稳中有进、精准治污和依法治污。”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州环境监测站站长顾涛说。

今年以来,昌吉州及时召开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会议,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部署,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昌吉州“十四五”环境空气质量强化管控九项专项行动方案》等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方案10个,为2021年和“十四五”期间大气污染治理提供有力遵循。

全州大气污染防治在重点区域治理、全过程管控、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散乱污企业整治、强化执法、扬尘污染管控、机动车污染整治、散煤污染治理、应对重污染天气等多方面精准发力。同时,充分利用信息专报平台,采取日推进、周调度工作机制,及时汇报、通报空气质量变化、燃煤锅炉整治、帮扶指导等专项工作进展,有效推动县市、部门落实属地和监管责任。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昌吉州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集中攻坚行动方案》,构建全州集中攻坚行动体系;科学分析昌吉市近三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指导昌吉市精准防治。重点对“乌昌石”区域4县市2园区、吉木萨尔县等重点区域,以及电力企业错峰生产、工业企业升级改造、燃煤锅炉综合整治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帮扶指导,确保各项攻坚措施有效落实。邀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兵团生态环境局及自治州有关领导顺利召开“乌昌石”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座谈会,兵地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不断巩固。

连日来,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根据秋冬季大气污染特点不断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精准制定应急减排各项措施及减排清单。充分利用40余台大气微站,让查污有的放矢。重点对企业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自动监控设备数据等情况进行检查,加大帮扶指导力度,督促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减排、减量。

阜康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定了《阜康市重点行业采暖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从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15日,对钢铁、火电、焦化、电解铝、炭素、铸造、建材、有色、化工、水泥、橡胶、砖瓦12个重点行业43家企业实施错峰生产。由阜康产业园管委会、发改委、商务工信局、生态环境局4个部门以包联指导企业方式落实错峰生产措施。目前,17家企业已停产并上报停产报告,26家正常生产的企业已制定上报错峰生产“一厂一策”方案。

今年以来,昌吉州全面加强锅炉综合治理,完成135台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取缔工作,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91台,“乌昌石”区域4县市将城市建成区全部划入禁燃区。

全面强化工业污染控制,全州26个重点行业172家企业完成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评定,168家重点企业全面落实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

全面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全面推广“四严管、五到位”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实现“高污染排放车辆逐步更新淘汰—高排放柴油货车分流管控常态化—路检抽检、固定点检测和超标车辆跟踪维护复检”闭环管理。截至目前,共抽测柴油货车13825辆、非道路移动机械184辆,建成I站27个、M站10个,机动车排放检测与维修制度(I/M制度)平台初期建设顺利完成。

实施《昌吉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梳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国家排放标准28个,推行重点区域钢铁、水泥、焦化、石化、化工、有色等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完成包括电解铝、炭素、焦化等涉工业炉窑企业提标改造治理项目16个,目前正在推动全州7家钢铁行业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同时,全面推进109家重点企业679套在线监测设备接入环境监管平台,严格查处在线数据超标企业。

连日来,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高悬执法利剑,重拳出击,以日查、夜查相结合,查基层监管体系是否存在短板,查网格员是否履行职责,查各类违法违规排污现象,发现问题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对履职不到位问题追责问责,对企业违法违规问题严肃处理。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扩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知晓面,倡导绿色出行,营造社会各界合力攻坚的良好氛围。

目前,全州正在开展排放标准核查,梳理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标准企业81家,核查发现2家焦化企业和1家有色金属冶炼企业经过改造仍未达标排放,现场立即告知企业执行有关标准,并向企业下发《限期达标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并将其纳入日常环境执法和监管事项中,督促企业按时完成污染物排放提标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