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党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十一届昌吉州党委第十四轮巡察派出10个巡察组对州党委办公室(档案馆)、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州政协机关、州党委宣传部、州党委政法委(法学会)机关、州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州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州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州党委老干部局、州党委机要保密局、州党史和文献研究室、州直机关工委、州审计局、州外事办公室、州团委、州科学技术协会、州工商业联合会、昌吉日报社、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准噶尔公安局等20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2021年2月,州党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提出整改要求。2021年5月份以来,被巡察党组织报送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巡视公开的要求,将分两期刊登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州党委办公室(档案馆)
问题:中心组理论学习不够规范,2017年至2019年未制定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以机关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代替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
整改:严格落实《昌吉州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机制,明确州党委办公室领导班子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体,班子主要领导担任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班子成员组成,州党委副秘书长一并参加。制定《州党办班子2021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按照中心组规范课相关要求,明确指导思想、学习重点、学习时间和具体要求,已开展集体学习4次。同时,指导州档案馆完善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配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由党建办负责同志担任,负责建立完善中心组学习档案,及时做好中心组成员学习记录、考勤记录、学习成果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按照“五步学习法”,做到每次学习有主题、有方案、有研讨、有点评、有一学一报。
问题:制度规定修订不及时,2010年编印的《昌吉州党委办公室工作手册》中有118项制度规定,直到2018年才对其中8项制度规定进行修订。
整改:将制度建设作为“提升管理水平、建设模范机关”的重要保障,纳入州党委办公室机关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州党委办公室《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与办公室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着眼办公室工作提质提标增效现实需要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常态长效的具体要求,自觉对照区州党委文件精神,结合办公室实际,对《州党委办公室室务会议事规则》《州党委办公室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州党办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任务分解方案》等11项制度规范进行了修订完善,全面提升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水平。
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到位,3年来“四张清单”量化、细化、个性化不够。
整改: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结合办公室实际,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有关规定,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层层分解,任务细化到科室,责任落实到人头。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领导每半年听取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情况,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按照党中央和区州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按照“两个责任”“四张清单”规定内容,紧密结合办公室“三服务”工作实际,量化、细化、个性化各项党风廉政建设指标,科学制定州党委办公室“两个责任”“四张清单”,已通过驻州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审核。州档案馆也按此要求同步开展此项工作。
二、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问题:机关干部理论学习参学率低。2020年机关干部理论学习28次,最低参学率为28.8%,理论学习效果不明显。
整改:严格学习纪律,实行理论学习签到制度和通报制度,要求党员干部参加理论学习时进行签到,每月对参学情况进行实名通报。将党员干部参加理论学习情况与年度考核挂钩,对个人全年参学率低于70%的党员干部在年度党员评议和干部绩效考核中不得评先评优。每季度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闭卷理论测试,对测试不及格的党员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对连续两次不及格的给予组织处理。截至目前,已开展5次理论测试,没有测试不及格的党员干部。
问题:服务州人大常委会履职不到位。存在落实不及时,督办不到位,工作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根据2021年工作任务安排制定了内容详实的常委会及党组工作要点,对常委会工作要点进行细化分解,按照表格形式列出全年工作任务,按照时间节点列出每月活动内容和每次常委会会议议题,做到任务到月、到人,清晰明了、简单直观。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坚持落实周计划制度,每周周末将下周工作计划提出,及时报领导审阅,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提醒督办、跟踪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推进、高质量完成。
问题:党组织生活斗争性不强。2017至2018年度,机关党组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没有整改台账。2017年组织生活会互评意见辣味不够。民主评议走过场。
整改: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准确把握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主题和具体要求,认真开展集中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开展批评和对照检查,党组书记亲自主持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党组成员亲自撰写发言提纲,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报州党委组织部审核,经反复修改同意后方才召开民主生活会,并邀请州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领导到会指导,切实增强民主生活会的原则性、斗争性。按照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于4月10日严肃认真的召开了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问题,批评意见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认真组织好2020年度党员民主评议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机关党务工作人员,进一步规范加强机关党务工作。
三、州政协机关党组
问题:中心组理论学习不认真。中心组制定的学习计划落实不到位,2019年学习计划67项内容,实际学习33项,2020年学习计划47项内容,实际学习12项。
整改:根据中央和区、州党委文件精神,从组织职责、内容形式和纪律要求等方面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机关党组书记抓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责任人职责。经机关党组会议认真研究讨论制定了2021年度机关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结合州党委宣传部关于中心组学习的内容要求、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学习要求和党史学习教育要求,全年计划开展26次中心组理论学习。3月以来,严格按照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内容、时间、人员“三落实”制度精心安排学习内容,切实做到有主题、有交流研讨、有点评、有一学一报,确保取得学习成效。
问题:调查研究浮在面上。运用现场看、实地找、多渠道议的方法少。
整改:根据州政协党组要点,制定了州政协常委会工作要点(协商计划),并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专委会、具体到科室和人员。各承担任务的专委会提前做好调研视察和协商议政方案,加强了对调研视察和协商议政等政协履职活动的组织领导。加强与县市(园区)和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早收集与调研视察相关的文件资料,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调研中坚持做到轻车简从、深入一线,提出有战略性、建设性、可行性的意见建议。
问题: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三年来老干支部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机关党支部未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规范。
整改:及时召开州政协机关党总支会议,听取机关老干支部工作情况汇报,审定《州政协机关老干支部2021年工作计划》。及时召开老干支部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严格落实机关党支部2021年工作计划,规范有序推进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定了2021年机关党支部“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研究制定了《自治州政协机关党组成员讲党课制度》,机关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组织召开了2020年度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了党员民主评议。
四、州党委宣传部
问题:部分主题党日活动主题不突出、程序不规范。2017年至2018年部分主题党日活动没有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也没有进行民主议事。
整改: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制度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主题党日活动程序,并严格按照程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紧密结合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等重大节点,制定2021年度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对活动主题、规范程序、民主议事、集中学习提出明确要求。截至目前共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5次,并就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进行民主议事。
问题:廉政谈话实效性不强。有的没有突出政治性与思想性,有的没有针对干部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廉政谈话。
整改:增强廉政谈话实效性,2020年以来,针对干部思想和工作实际情况,结合党员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5轮次。制定《州党委宣传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廉政谈话、廉政考试程序。针对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常态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切实做到早提醒、早处理。
问题:党的制度建设缺失。没有严格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党建工作制度。
整改:研究制定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机关党组织主要领导同志负起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的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过问、督办,部务会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完善两个责任“四张清单”。2021年落实两个责任“四张清单”已经州党委宣传部部务会研究审定后实施。严格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根据支部支委分工,进一步完善支部学习、“三会一课”、发展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抓好落实。
五、州党委政法委(法学会)机关
问题: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学习要求不全面、不深入,自觉性不强。
整改: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2021年昌吉州政法工作要点》,将学习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纳入全州绩效考核,每半年开展1次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采取理论测试、网络答题、有奖竞答等形式,于4月2日至10日在全州政法系统组织开展《条例》知识测试,形成测试小结11份,有效提升了学习质效。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采取电话指导等方式,对基层政法单位组织《条例》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问题:落实法学会改革不到位。未按照要求完成全州各县市法学会成立党组工作,法学会工作未开展。
整改:完成法学会换届工作。2021年2月24日,召开昌吉州法学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昌吉州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昌吉州法学会新一届理事会。积极推动县市法学会建设。对县市法学会工作情况进行摸底梳理,要求各县市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截至2021年4月30日,全州七个县市均已成立法学会党组,并由专人负责开展工作。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活动。与州妇联在汇嘉时代商场联合开展“建设法治昌吉 巾帼在行动”活动,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在水林社区、净化社区向居民解读《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反家庭暴力法》,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学法、守法、用法。
问题:支部作用弱化。2018年、2019年州党委政法委(法学会)机关党总支多次代替机关党支部安排政治学习、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机关党总支(支部)工作手册多次记录与党总支(支部)活动无关内容。
整改:在州直机关工委的指导下,3月12日召开委机关换届大会,完成了机关党总支和机关党支部换届,配齐配强了机关党总支和机关党支部委员,进一步理顺了总支和支部的关系。党总支和各党支部对照党建智能平台考核细则,按照党总支和党支部任务节点,及时完成党建智能平台任务填报,并严肃认真、规范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各党支部固定组织委员负责“三会一课”支部手册记录,并按要求规范填写,杜绝记录与支部活动无关内容。
六、州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问题:室务会领导决策作用弱化,执行室务会议事制度不严格。
整改:修订完善《昌吉州党委网信办工作规则》,对室务会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进行了规范,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末位表态发言作用,不断强化室务会议集体议事决策能力。规范室务会议议题逐级提议、上报、审核程序,及时召开领导碰头会,对议题进行会前沟通、酝酿,统一思想和认识,对成熟的议题方可提交室务会议研究讨论。凡是不按程序提交议题、会前未进行充分酝酿或议题与相关政策规定有出入的,坚决不予上会。
问题:落实主体责任错位,工作不细不实。支委会代替室务会研究运用“第一种形态”。2018年以来室务会未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工作情况汇报。2020年班子成员制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没有结合分管工作职责。
整改:修改完善《昌吉州党委网信办工作规则》,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室务会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室务会至少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根据中央和区、州纪委全会精神,筹备召开了昌吉州党委网信办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明确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任务。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度两个责任“四张清单”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详实的两个责任“四张清单”,明确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35项,主要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3项,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1项,并根据班子成员分管领域不同,因人而异制定责任清单。
问题:部分领域和环节存在廉政风险。单位大额采购缺乏有效监督制约。
整改:结合岗位、人员、职能等情况,4月对各科室(中心)廉政风险点进行再次梳理分析,补充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并细化落实到人,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从根本上防范廉政风险。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州党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等内容的学习把握,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常态化进行廉政谈话提醒,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按照昌吉州党委网信办采购制度要求,针对大额采购项目,成立3人以上的采购工作小组,经过物资市场价格及供应情况调研等环节,保证采购过程合法合规、采购环节科学合理、采购结果公平公开。
七、州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问题:推动《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落地见效上用力不足。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局限于本系统本单位,未与相关部门建立有效的协作配合机制,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
整改:利用昌吉州党员干部学习考试系统,组织无纸化答题,对《条例》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给各县市党委编办配发《<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释义》。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部门与巡察、审计等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巡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范围,在新一轮巡察进驻前进行专题培训,安排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巡察,借力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建立机构编制报告制度,每年定期组织县市及州直各部门报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纪违规行为。
问题:超标准配备办公设备,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严格执行自治区办公设备配备标准规定,优化现有笔记本电脑和打印复印机调剂和使用,在存量未消化至配备标准以下前,原则上不再购置笔记本电脑和打印复印机。修改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完善资产登记、验收入库、领用程序。每年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1次,对已到报废期限且经维修无法使用的,及时按照资产处置流程履行报废审批手续,逐年消化存量。根据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对“访惠聚”工作队购置未计入固定资产账的固定资产进行账务处理,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问题:推进基层机构改革还有差距。目前乡镇街道承担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无专门机构承担相关职责,老百姓办事多跑路的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制定《自治州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整合乡镇和街道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积极推进党政综合便民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在乡镇、街道相关事业中心加挂“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牌子,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保障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有机构承接、有人员办事。
八、州党委党校(行政学院)
问题: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2019年校委会未专题研究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班子成员参加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不规范。
整改: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完成主题教育“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持续巩固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于2021年1月8日召开本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完成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所有工作任务。校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相关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会议和开展相互批评,与会党员进行了自评、互评和民主测评,严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预期目的和效果。
问题:抓支部学习活动不够严格。2017年至2019年3个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最多的6次、最少的仅2次。办公室网络中心党支部有8个月无学习记录。
整改:结合“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实施意见,已制定完成2021年党校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四微”活动计划。完成1至4月份校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四微”活动,同期组织人员前往北沟二村开展创城志愿服务和义务劳动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坚持每周五下午党员集中学习制度,目前已完成党员集中学习13场次。
问题:日常管理宽松软。普遍存在请假程序不规范现象。
整改:完成本校教职工外出报备审批程序,修订完善外出审批制度。实行指纹考勤制度,全体教职工全部实行坐班制度,并严格履行按时上下班制度,办公室每半月通报1次考勤情况。对春季主体班学员进行严格管理,所有班级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课前通报前一天考勤情况,每晚11点定时进行查宿,严格请假销假审批制度,严格日常考核纪律。严禁学员迟到、早退、私自外出,喝酒吃请等,目前未出现违规行为。
九、州党委老干部局
问题:未认真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19年老干部局以党总支党员学习教育代替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班子成员学习笔记不全或者学习记录与学习内容不一致。
整改: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自治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关于规范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昌吉州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要求,进一步完善《州党委老干部局2021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州党委老干部局2021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经局务会讨论通过,以红头文件形式印发执行。认真学习观看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示范课视频,以“五步法”规范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次学习有主题、有方案、有研讨、有点评、有一学一报。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所在党支部书记每季度对学习笔记查阅签字。今年按照党史学习教育要求,每月开展1次中心组学习和理论研讨,全年持续坚持。坚决杜绝以党员学习教育代替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情况。截至目前,已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交流研讨6次,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学习主题均撰写了书面研讨材料,并在会上交流。今年计划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理论研讨12次,超额完成全年6次学习、6次研讨的任务。
问题:专题研究和检查指导少。2018年以来,局领导班子会议未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局党总支对下属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3月中旬,已完成对《局务会议制度》的修订完善,将党建工作明确列入局务会议议事范围,全年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4月8日,《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班子及班子成员两个责任“四张清单”》均已上局务会讨论研究并通过。每半年听取所属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开展深入全面的检查指导。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书记向党员大会述职制度,加强局党总支对下属党支部的指导,召开2020年度党员大会述职评议前,局党总支对各党支部书记党建述职报告严格审核签字,对查摆问题不深刻、原因分析不到位的退回修改,直至符合要求才批准开会,有效履行了审核把关职责。6月26日,局党总支听取了3个党支部2021年上半年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汇报。
问题: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未针对分管领域的风险点进行研究部署和落实,未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整改:认真制定《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案》《2021年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班子成员监督责任清单》,班子成员按照方案和清单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树牢规矩意识,自己带头不违反且监督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不违反《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班子成员年初分别主持召开各分管领域廉政风险点分析研判会议,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深挖细查风险隐患,研究出台《州党委老干部局领导班子成员廉政风险点防控工作表》《州党委老干部局科室廉政风险点防控工作表》,制定防范措施。《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案》中明确规定局领导班子每半年听取1次下属单位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汇报,认真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指导推动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深、做实、做细。
十、州党委机要保密局
问题:个别班子成员履职不到位。对未经班子会议研究的事项编发了会议纪要和会议决议的事项未形成会议纪要的情况,分管领导没有审核把关并及时纠正。
整改:制定出台《昌吉州党委机要保密局局务会议制度》,明确提出对没有形成成熟方案的议题,不提交局务会议研究讨论。对议题存在较大分歧意见的,不提交会议研究讨论。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临时动议。未提前列入确定议题的内容,不在会上研究讨论。局务会议制度中明确要求,会议记录由综合科科长负责现场记录,完整记录相关要素,明确具体讨论事项、班子成员的表决意见和理由、决策形式、决策结果和负责落实的相关科室、责任人等内容,分管领导负责不定期对会议记录进行抽查。会议结束后3天内,根据会议记录形成会议审议决定事项的会议纪要,交主要领导审核后,发各有关领导和科室落实。现已召开局务会8次,形成会议纪要8份。
问题: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末位表态”制度落实不好。
整改:已将具体问题纳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班子及主要领导对照检查内容,在4月9日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建立了整改台账,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落实。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和党内关于民主集中制的相关规定,掌握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内容和规范要求,正确认识坚持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和必须性。目前,理论学习中心组已进行了1次党内法规专题学习研讨。修订完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明确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的使用,以及涉及全局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和其他需要决定的有关重大事项必须纳入局务会议程,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作用,提高班子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主动与派驻州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沟通,邀请纪检监察组人员参加局务会,进行全程监督,坚决杜绝违纪行为发生。
问题:“一岗双责”空转。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廉政风险分析指导不够、把关不严,措施不到位。公车加油卡长期由驾驶员个人存放的风险隐患未及时纠正。
整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梳理细化领导班子及成员“四张清单”,专题研究、逐条认领并公示。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层层分解,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由通信保障科负责。3月11日下午,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本局党风廉政工作。按照“梳理职权业务流程、明确岗位职责、找准廉政风险点、厘清风险类别、细化防控措施”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各科室(中心)结合岗位特点,梳理确定岗位风险点9项,对存在的风险点和问题制定了具体防范措施,切实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制定出台了《州党委机要保密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对车辆使用管理作出明确规定。针对加油卡长期由驾驶员个人存放的问题及时整改,已及时收回加油卡副卡,由专人管理,并建立车辆加油登记台账,进行动态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以上单位党组织的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联系反映。
1.州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单义荣;联系电话:0994-2506590;邮政信箱:昌吉市延安北路73号;邮编:831100;电子邮箱:cjzdwbgs2021@163.com。
2.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联系人:王洁;联系电话:0994-2342732;邮政信箱:昌吉市宁边西路州劳动保障大厦;邮编:831100;电子邮箱:3051906176@qq.com <mailto:582153061@qq.com>。
3.州政协机关党组 联系人:张旭东;联系电话:0994-2342541;邮政信箱:昌吉市北京北路132号;邮编:831100;电子邮箱:1296751766@qq.com <mailto:191116361@qq.com>。
4.州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卢雪峰;联系电话:0994-2330075;邮政信箱:昌吉市延安北路73号;邮编:831100;电子邮箱:33856993@qq.com。 <mailto:1264555230@qq.com。>
5.州党委政法委(法学会)机关 联系人:俞倩;联系电话:0994-2331672;邮政信箱:昌吉市南昌路与黄河路交汇处;邮编:831100;电子邮箱:1620097345@qq.com。 <mailto:10734918@qq.com。>
6.州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马元;联系电话0994-2586705;邮政信箱:昌吉市南昌路与黄河路交汇处;邮编:831100;电子邮箱:136974305@qq.com <mailto:1137270239@qq.com>。
7.州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傅冲;联系电话:0994-2335541;邮政信箱:昌吉市延安北路54号州政府综合楼2楼;邮编:831100;电子邮箱:455675380@qq.com。
8.州党委党校(行政学院) 联系人:侯传刚;联系电话:0994-2342911;邮政信箱:昌吉市世纪大道南路19号;邮政编码:831100;电子邮箱:cjzwdx@163.com。 <mailto:1504168285@qq.com。>
9.州党委老干部局 联系人:张雷;联系电话:0994-2345921;邮政信箱:昌吉市北京南路39号;邮编:831100;电子邮箱:253907368@qq.com。
10.州党委机要保密局 联系人:张波;联系电话:0994-2342324;邮政信箱:昌吉市延安北路73号;邮编:831100;电子邮箱:528494993@qq.com。
州党委巡察办联系人:廖慧源 监督举报电话:0994-2238750
以上单位党组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情况见昌吉日报、昌吉零距离和昌吉州纪检监察网。
中共昌吉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