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命名2020年第二批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发布时间:2021.07.19 来源:昌吉日报 浏览次数:

中国昌吉网讯 (记者荷苒·马汗)7月18日,在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互观互学现场观摩会上,州党委统战部公布了《关于命名2020年昌吉州第二批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

昌吉市、吉木萨尔县等9个县市(园区)、乡镇(街道)被命名为2020年第二批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州党委政法委、玛纳斯县委统战部等119家单位被命名为2020年第二批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州党委教育工委副书记陈淑玲说:“获得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荣誉称号,是对我们创建工作成果的肯定,也是对我们继续开展好后续工作的激励。我们将继续努力,为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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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命名2020年第二批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发布日期: 2021-07-19 21:36:40 来源:昌吉日报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中国昌吉网讯 (记者荷苒·马汗)7月18日,在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互观互学现场观摩会上,州党委统战部公布了《关于命名2020年昌吉州第二批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

昌吉市、吉木萨尔县等9个县市(园区)、乡镇(街道)被命名为2020年第二批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州党委政法委、玛纳斯县委统战部等119家单位被命名为2020年第二批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州党委教育工委副书记陈淑玲说:“获得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荣誉称号,是对我们创建工作成果的肯定,也是对我们继续开展好后续工作的激励。我们将继续努力,为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