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昌吉网讯(记者左晓雨)6月7日,记者从自治州全面实施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近日水利部印发了《关于表彰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自治州全面实施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河长办”)荣获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自治州河长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河(湖)长制“四个到位”工作要求,细化实化河(湖)长制六大任务,聚焦管好“盆”和“水”,全面实现了“一零三保障”目标,河(湖)长制基本实现了从“建机制”到“见成效”,从“有名”到“有实”的实质性转变,扎实有力推动了河(湖)长制落地见效。
2018年以来,自治州河长办始终把全面实施河(湖)长制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中央环保督察、最严格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水行政执法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河长制+”为引领,加大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启动禁采区机电井治理专项行动,开展以河长制为主的实战防汛演练,严肃查处河道内非法采砂违法行为等,使水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