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启动2020年度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和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发布时间:2021.02.04 来源: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中国昌吉网讯(通讯员杨兰)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规定,昌吉州于2021年2月在全州启动2020年度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和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该工作于2021年2月1日开始到5月1日结束,范围包括中央(自治区)驻州各用人单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各类企业(含劳务派遣单位、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有3人(含3人)以上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该工作具体安排请详见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度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和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联系电话:

昌吉州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0994-2206083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0994-6738160

呼图壁县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0994-4516046

玛纳斯县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0994-6653707

昌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0994-2357511

阜康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0994-3234108

吉木萨尔县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0994-6916566

奇台县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0994-7225613

木垒县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0994-4821080

监督电话:0994-2206067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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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启动2020年度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和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发布日期: 2021-02-04 10:36:20 来源: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中国昌吉网讯(通讯员杨兰)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规定,昌吉州于2021年2月在全州启动2020年度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和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该工作于2021年2月1日开始到5月1日结束,范围包括中央(自治区)驻州各用人单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各类企业(含劳务派遣单位、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有3人(含3人)以上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该工作具体安排请详见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度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和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联系电话:

昌吉州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0994-2206083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0994-6738160

呼图壁县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0994-4516046

玛纳斯县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0994-6653707

昌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0994-2357511

阜康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0994-3234108

吉木萨尔县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0994-6916566

奇台县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0994-7225613

木垒县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0994-4821080

监督电话:0994-2206067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