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实履行职责 维护公平正义——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21.01.11 来源:昌吉日报 浏览次数:

中国昌吉网讯(记者 廖冬云)历史的画卷总是在砥砺前行中展开,精彩的华章总是在不断奋斗里书写。

2020年,注定是一个不平凡、不简单、不容易的一年。这一年,州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全面发展 全疆领先”定位,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这一年,州人民检察院以高度的责任担当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行业乱象,聚焦“六清”行动,致力于“破网打伞”“断血铲土”,确保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取得全面胜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州人民检察院已批捕256人,起诉270人,办理了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骆氏兄弟”案。

州人民检察院围绕中心大局,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检察作为。积极服务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为金融安全护航,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136人。坚持把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始终,加强对自治区检察院挂牌督办的张某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重大金融犯罪案件跟踪指导,定期公布涉案财产处置情况。全面落实“三号检察建议”,向州金融办、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6个部门集中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强化金融监管,推动源头防控。强化打击洗钱犯罪力度,与纪委监委、法院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联席会,对近五年已生效的判决书逐案进行梳理,发现移交线索5件,公安机关已立案2件。

为脱贫攻坚助力,依法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种子、化肥、农药等坑农害农犯罪分子4人。将司法救助融入精准脱贫工作之中,积极救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困难群众,主动向州党委政法委汇报案件,与基层检察院联动办案,不断完善“司法+社会”多元救助模式,为39人发放救助金156万余元,努力让困难群众尽快拿到“暖心钱”。

州人民检察院扎实服务保障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对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犯罪从严惩处,批捕6人,提起公诉32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39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尽责,恢复可利用土地6529亩,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1176亩,治理违法排放废气、污水和扬尘污染企业51家,清除生活垃圾、建筑垃圾2000余吨,将18家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农家乐搬离林区。

围绕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的共同法治目标,积极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41件,其中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5件、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案件53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73件。

州人民检察院深化多赢、双赢、共赢理念,强化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公益损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立案1245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236件,行政机关采纳建议1149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支持行政机关起诉4件。督促收回土地出让金、人防易地建设费等国有财产3亿余元,督促追回125人违规领取的100余万元养老金。积极开展“新三项”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针对野生动物保护立案28件,针对文物古迹保护立案69件。

这一年,州人民检察院以“基层建设年”为契机,建立地州院主抓、基层院主责工作机制,制定《加强基层院建设主要措施24条》,统筹谋划基层建设规划,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有效措施58项。州人民检察院建立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制度,每名院领导联系一个基层院,实地指导工作60余次。突出“一院一特色”,让基层院在打造亮点品牌上有方向、有抓手。

这一年,全州检察机关扫黑除恶、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刑事执行检察、司法救助等多项工作位居全疆检察机关前列,州检察院荣获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州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特赦”检察工作表现突出集体,第六检察部和驻奇台县西地镇桥子村“访惠聚”工作队分别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授予集体二等功、三等功,吉木萨尔县检察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全州检察系统共有34个集体46名检察干警获表彰。

顺风扬帆争上游,风清舵正自远航!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站在新的起点上,昌吉州检察人不停步,再出发,将以优异的检察答卷奋力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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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实履行职责 维护公平正义——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综述
发布日期: 2021-01-11 13:04:10 来源:昌吉日报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中国昌吉网讯(记者 廖冬云)历史的画卷总是在砥砺前行中展开,精彩的华章总是在不断奋斗里书写。

2020年,注定是一个不平凡、不简单、不容易的一年。这一年,州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全面发展 全疆领先”定位,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这一年,州人民检察院以高度的责任担当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行业乱象,聚焦“六清”行动,致力于“破网打伞”“断血铲土”,确保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取得全面胜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州人民检察院已批捕256人,起诉270人,办理了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骆氏兄弟”案。

州人民检察院围绕中心大局,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检察作为。积极服务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为金融安全护航,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136人。坚持把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始终,加强对自治区检察院挂牌督办的张某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重大金融犯罪案件跟踪指导,定期公布涉案财产处置情况。全面落实“三号检察建议”,向州金融办、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6个部门集中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强化金融监管,推动源头防控。强化打击洗钱犯罪力度,与纪委监委、法院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联席会,对近五年已生效的判决书逐案进行梳理,发现移交线索5件,公安机关已立案2件。

为脱贫攻坚助力,依法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种子、化肥、农药等坑农害农犯罪分子4人。将司法救助融入精准脱贫工作之中,积极救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困难群众,主动向州党委政法委汇报案件,与基层检察院联动办案,不断完善“司法+社会”多元救助模式,为39人发放救助金156万余元,努力让困难群众尽快拿到“暖心钱”。

州人民检察院扎实服务保障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对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犯罪从严惩处,批捕6人,提起公诉32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39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尽责,恢复可利用土地6529亩,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1176亩,治理违法排放废气、污水和扬尘污染企业51家,清除生活垃圾、建筑垃圾2000余吨,将18家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农家乐搬离林区。

围绕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的共同法治目标,积极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41件,其中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5件、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案件53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73件。

州人民检察院深化多赢、双赢、共赢理念,强化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公益损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立案1245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236件,行政机关采纳建议1149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支持行政机关起诉4件。督促收回土地出让金、人防易地建设费等国有财产3亿余元,督促追回125人违规领取的100余万元养老金。积极开展“新三项”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针对野生动物保护立案28件,针对文物古迹保护立案69件。

这一年,州人民检察院以“基层建设年”为契机,建立地州院主抓、基层院主责工作机制,制定《加强基层院建设主要措施24条》,统筹谋划基层建设规划,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有效措施58项。州人民检察院建立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制度,每名院领导联系一个基层院,实地指导工作60余次。突出“一院一特色”,让基层院在打造亮点品牌上有方向、有抓手。

这一年,全州检察机关扫黑除恶、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刑事执行检察、司法救助等多项工作位居全疆检察机关前列,州检察院荣获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州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特赦”检察工作表现突出集体,第六检察部和驻奇台县西地镇桥子村“访惠聚”工作队分别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授予集体二等功、三等功,吉木萨尔县检察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全州检察系统共有34个集体46名检察干警获表彰。

顺风扬帆争上游,风清舵正自远航!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站在新的起点上,昌吉州检察人不停步,再出发,将以优异的检察答卷奋力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