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摸底数据质量验收工作
发布时间:2020.11.02 来源:昌吉日报 浏览次数:

确保普查摸底验收工作顺利完成

我州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摸底数据质量验收工作

中国昌吉网讯 10月28日-30日,我州抽调普查业务骨干和指导员,在全州七县(市)及准东经济开发区随机抽取的106个普查小区,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摸底阶段数据质量验收工作。

按照自治区人普办入户摸底阶段质量验收工作要求,州人普办从验收时间、验收内容、验收要求等方面对此次质量验收工作进行了规范,明确了摸底阶段质量控制的内容:一是查看普查小区图,小区边界是否正确,小区是否封闭;二是检查普查小区内的建筑物和建筑物内的住房单元是否有遗漏;三是检查核对《户主姓名底册》中的户籍人口、出生、死亡人口指标;四是检查摸底过程规范性。州人普办要求各县市普查办严格按照验收标准组织专业人员成立验收组,深入被抽中普查小区,实实在在入户、扎扎实实验收,加强与部门相关资料进行比对,谨防漏户、漏人、漏项。

10月28日开始,州统计局相关人员奔赴5县2市、准东经济开发区对普查摸底阶段数据质量验收工作进行督导。

督导中了解到,昌吉市自10月28日起,对各团场、园区、乡镇(街道)开展为期3天的人口普查摸底阶段质量验收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即查即改,举一反三,确保普查摸底验收工作顺利完成。

吉木萨尔县采取分乡镇(社区)交叉验收方式开展数据验收工作,抽取每个乡镇(社区)1个普查小区作为验收检查区域。查看各乡镇(社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简称“七人普”)工作开展情况;数据质量验收组对抽中普查小区所有住房单元户进行实地“地毯式”入户,核查小区边界、建筑物数、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是否有漏登现象;查看乡、村(社区)级“七人普”宣传知晓率情况。

玛纳斯县10月29日召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推进和培训视频会议。会议总结摸底阶段工作,就摸底数据查遗补漏和正式登记工作进行安排。

奇台县普查办细化实施方案,从每个乡镇抽调一名普查指导员与县人普办组成4个验收小组,按每个乡镇抽取1个村(社区),各村(社区)抽取1个普查小区,对摸底数据六项指标进行质量验收。

验收检查结束后,现场核算建筑物数量、出生人口、死亡人口、常住人口数和户籍人口数差错率,并向县(市)、乡镇(社区)现场反馈验收检查结果,并按要求填写《普查小区摸底阶段质量验收表》和《县级摸底阶段质量验收结果表》,对住房单位数超过2‰,户籍人口超过4‰,建筑物数量、出生人口和死亡人数有差错率的不合格县市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全面复查整改直到验收合格,杜绝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普查数据等现象,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正式登记工作筑牢根基。

(新疆统计局供稿)

网站支持IPv6
当前页面:首页 »  要闻动态 »  昌吉要闻
昌吉州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摸底数据质量验收工作
发布日期: 2020-11-02 12:11:39 来源:昌吉日报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确保普查摸底验收工作顺利完成

我州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摸底数据质量验收工作

中国昌吉网讯 10月28日-30日,我州抽调普查业务骨干和指导员,在全州七县(市)及准东经济开发区随机抽取的106个普查小区,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摸底阶段数据质量验收工作。

按照自治区人普办入户摸底阶段质量验收工作要求,州人普办从验收时间、验收内容、验收要求等方面对此次质量验收工作进行了规范,明确了摸底阶段质量控制的内容:一是查看普查小区图,小区边界是否正确,小区是否封闭;二是检查普查小区内的建筑物和建筑物内的住房单元是否有遗漏;三是检查核对《户主姓名底册》中的户籍人口、出生、死亡人口指标;四是检查摸底过程规范性。州人普办要求各县市普查办严格按照验收标准组织专业人员成立验收组,深入被抽中普查小区,实实在在入户、扎扎实实验收,加强与部门相关资料进行比对,谨防漏户、漏人、漏项。

10月28日开始,州统计局相关人员奔赴5县2市、准东经济开发区对普查摸底阶段数据质量验收工作进行督导。

督导中了解到,昌吉市自10月28日起,对各团场、园区、乡镇(街道)开展为期3天的人口普查摸底阶段质量验收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即查即改,举一反三,确保普查摸底验收工作顺利完成。

吉木萨尔县采取分乡镇(社区)交叉验收方式开展数据验收工作,抽取每个乡镇(社区)1个普查小区作为验收检查区域。查看各乡镇(社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简称“七人普”)工作开展情况;数据质量验收组对抽中普查小区所有住房单元户进行实地“地毯式”入户,核查小区边界、建筑物数、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是否有漏登现象;查看乡、村(社区)级“七人普”宣传知晓率情况。

玛纳斯县10月29日召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推进和培训视频会议。会议总结摸底阶段工作,就摸底数据查遗补漏和正式登记工作进行安排。

奇台县普查办细化实施方案,从每个乡镇抽调一名普查指导员与县人普办组成4个验收小组,按每个乡镇抽取1个村(社区),各村(社区)抽取1个普查小区,对摸底数据六项指标进行质量验收。

验收检查结束后,现场核算建筑物数量、出生人口、死亡人口、常住人口数和户籍人口数差错率,并向县(市)、乡镇(社区)现场反馈验收检查结果,并按要求填写《普查小区摸底阶段质量验收表》和《县级摸底阶段质量验收结果表》,对住房单位数超过2‰,户籍人口超过4‰,建筑物数量、出生人口和死亡人数有差错率的不合格县市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全面复查整改直到验收合格,杜绝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普查数据等现象,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正式登记工作筑牢根基。

(新疆统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