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昌吉网讯(记者 马晓芳、通讯员 郭斌)为进一步减轻个体工商户经营负担,助力个体工商户发展,昌吉市出台阶段性降低供排水价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用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阶段性下调10%,预计为全市4万余户个体工商户节省生产经营成本20余万元。
9月14日,记者走进位于昌吉市红星东路的丝路东方虾仁水饺店,只见工作人员正忙着包饺子,虽然才中午12时已有不少顾客前来就餐。“我们一个季度水费是4000元,今年政府两次阶段性降低供排水价格,为我们节约成本700余元。我们将做好环境卫生工作,提升服务质量,让广大市民放心用餐。”该店前厅主管王璐表示。
据了解,此次享受水价下调优惠的个体工商户以昌吉市行政审批局或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为准,自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非居民用水分类中的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用水价格下浮10%,供水价格从5.2元/立方米下调为4.68元/立方米,超出定额用水量的部分不享受优惠,执行特行用水价格的不享受优惠;非居民污水分类中的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污水处理费下浮10%,从2元/立方米下调为1.8元/立方米,0.25元/立方米污水管网使用费不变,即污水处理费2.05元/立方米。
昌吉市清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黄江表示:“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将这次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作为国有企业,我们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帮助个体工商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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