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法院“互联网庭审+直播”审理一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0.08.10 来源:昌吉日报 浏览次数:

中国昌吉网讯(记者 廖冬云、通讯员 赵丽丽)7月28日,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用互联网远程开庭的形式审理了一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案件,审理全过程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了同步直播,双方当事人“云上开庭”。该案网络直播,点击观看量达140余人。

据介绍,这是一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原告为被告提供工程监理服务,双方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并进行备案,约定监理费为30万元。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将监理费变更为8万元,但未进行备案。被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仅付了6万元监理费,未按时付清剩余监理费。原告依据备案的合同主张剩余的24万元监理费,被告则认为依据补充协议约定,给付剩余2万元监理费。前期,昌吉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采信了被告的意见,原告不服遂上诉至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庭审当天,该案各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在各自家中,以电脑、手机为载体参加庭审。依照诉讼法相关规定,法庭事实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意见等有序进行,仅用时45分钟就完成了庭审的全部环节,双方当事人表述意见清晰明确。

该案宣布择期宣判。该案全程同步网络直播。

“互联网庭审+直播”进一步使司法公开从静态到动态,从传统庭审旁听的“现场正义”到网络直播的“可视正义”,是司法公开的一次质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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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法院“互联网庭审+直播”审理一合同纠纷案
发布日期: 2020-08-10 13:41:07 来源:昌吉日报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中国昌吉网讯(记者 廖冬云、通讯员 赵丽丽)7月28日,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用互联网远程开庭的形式审理了一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案件,审理全过程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了同步直播,双方当事人“云上开庭”。该案网络直播,点击观看量达140余人。

据介绍,这是一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原告为被告提供工程监理服务,双方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并进行备案,约定监理费为30万元。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将监理费变更为8万元,但未进行备案。被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仅付了6万元监理费,未按时付清剩余监理费。原告依据备案的合同主张剩余的24万元监理费,被告则认为依据补充协议约定,给付剩余2万元监理费。前期,昌吉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采信了被告的意见,原告不服遂上诉至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庭审当天,该案各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在各自家中,以电脑、手机为载体参加庭审。依照诉讼法相关规定,法庭事实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意见等有序进行,仅用时45分钟就完成了庭审的全部环节,双方当事人表述意见清晰明确。

该案宣布择期宣判。该案全程同步网络直播。

“互联网庭审+直播”进一步使司法公开从静态到动态,从传统庭审旁听的“现场正义”到网络直播的“可视正义”,是司法公开的一次质的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