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人社部门公布违规用人单位名单
发布时间:2020.05.20 来源:昌吉日报 浏览次数:

州人社部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公布违规用人单位—

三家企业因拖欠工资上了“黑名单”

中国昌吉网讯 为加强对拖欠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按照国家人社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现将列入2019年第四季度至2020年第一季度昌吉州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公示。

新疆华文盛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工商注册号:91650100595922337Y

法定代表人姓名:阳盛

列入名单事由:新疆华文盛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文加如、卢军峰等132名劳动者工资1377117.00元,昌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该单位下发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该单位仍拒不整改,目前准备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公安机关移送。

涉及金额(元):1377117.00元

昌吉市喜佳俪母婴护理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工商注册号:91652301313343397A

法定代表人姓名:丁慧

列入名单事由:昌吉市喜佳俪母婴护理服务有限公司拖欠贾苹果等31名劳动者2019年3月至2020年4月工资61650.00元,昌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该单位下发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并对该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屡次不改正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1.9万元。

涉及金额(元):61650.00元

昌吉市东心假日休闲会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工商注册号:92652301MA78BT9L5F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晟

列入名单事由:昌吉市东心假日休闲会所拖欠龚雄年等11名劳动者2019年6月至2020年1月工资13328.50元,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员工工资、未缴纳员工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已依法立案裁审。

涉及金额(元):13328.50元

相关链接:

什么情况将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是指违反国家工资支付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存在拖欠工资情形的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其他责任人。

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查处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管辖权限将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1、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

2、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将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且符合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将违法分包、转包单位及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一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人社部门需履行什么职责?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每半年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报送本行政区域的拖欠工资“黑名单”。

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行政执法管辖权限,负责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实施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予以处理。

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实行“谁执法,谁认定,谁负责”,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

拖欠工资“黑名单”将被公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用人单位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应当提前书面告知,听取其陈述和申辩意见。核准无误的,应当作出列入决定。列入决定应当列明用人单位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其他责任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日期、列入事由、权利救济期限和途径、作出决定机关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拖欠工资“黑名单”信息通过部门门户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予以公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拖欠工资“黑名单”信息纳入当地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拖欠工资“黑名单”实行动态管理

用人单位首次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期限为1年,自作出列入决定之日起计算。

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且自列入之日起1年内未再发生规定情形的,由作出列入决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于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决定将其移出拖欠工资“黑名单”;用人单位未改正违法行为或者列入期间再次发生规定情形的,期满不予移出并自动续期2年。

已移出拖欠工资“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再次发生规定情形,再次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期限为2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决定将用人单位移出拖欠工资“黑名单”的,应当通过部门门户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予以公示。

用人单位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所依据的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作出列入决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更正拖欠工资“黑名单”。

用人单位被移出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的,相关部门联合惩戒措施即行终止。

(来源:昌吉人社)

网站支持IPv6
当前页面:首页 »  要闻动态 »  昌吉要闻
昌吉州人社部门公布违规用人单位名单
发布日期: 2020-05-20 13:15:21 来源:昌吉日报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州人社部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公布违规用人单位—

三家企业因拖欠工资上了“黑名单”

中国昌吉网讯 为加强对拖欠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按照国家人社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现将列入2019年第四季度至2020年第一季度昌吉州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公示。

新疆华文盛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工商注册号:91650100595922337Y

法定代表人姓名:阳盛

列入名单事由:新疆华文盛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文加如、卢军峰等132名劳动者工资1377117.00元,昌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该单位下发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该单位仍拒不整改,目前准备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公安机关移送。

涉及金额(元):1377117.00元

昌吉市喜佳俪母婴护理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工商注册号:91652301313343397A

法定代表人姓名:丁慧

列入名单事由:昌吉市喜佳俪母婴护理服务有限公司拖欠贾苹果等31名劳动者2019年3月至2020年4月工资61650.00元,昌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该单位下发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并对该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屡次不改正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1.9万元。

涉及金额(元):61650.00元

昌吉市东心假日休闲会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工商注册号:92652301MA78BT9L5F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晟

列入名单事由:昌吉市东心假日休闲会所拖欠龚雄年等11名劳动者2019年6月至2020年1月工资13328.50元,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员工工资、未缴纳员工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已依法立案裁审。

涉及金额(元):13328.50元

相关链接:

什么情况将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是指违反国家工资支付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存在拖欠工资情形的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其他责任人。

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查处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管辖权限将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1、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

2、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将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且符合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将违法分包、转包单位及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一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人社部门需履行什么职责?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每半年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报送本行政区域的拖欠工资“黑名单”。

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行政执法管辖权限,负责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实施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予以处理。

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实行“谁执法,谁认定,谁负责”,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

拖欠工资“黑名单”将被公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用人单位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应当提前书面告知,听取其陈述和申辩意见。核准无误的,应当作出列入决定。列入决定应当列明用人单位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其他责任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日期、列入事由、权利救济期限和途径、作出决定机关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拖欠工资“黑名单”信息通过部门门户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予以公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拖欠工资“黑名单”信息纳入当地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拖欠工资“黑名单”实行动态管理

用人单位首次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期限为1年,自作出列入决定之日起计算。

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且自列入之日起1年内未再发生规定情形的,由作出列入决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于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决定将其移出拖欠工资“黑名单”;用人单位未改正违法行为或者列入期间再次发生规定情形的,期满不予移出并自动续期2年。

已移出拖欠工资“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再次发生规定情形,再次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期限为2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决定将用人单位移出拖欠工资“黑名单”的,应当通过部门门户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予以公示。

用人单位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所依据的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作出列入决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更正拖欠工资“黑名单”。

用人单位被移出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的,相关部门联合惩戒措施即行终止。

(来源:昌吉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