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玛纳斯县为自主创业人员发放补贴。赵蓓 摄
中国昌吉网讯(通讯员 赵蓓)4月10日,玛纳斯县举行高校毕业生暨未就业人员自主创业补贴发放仪式,为20名自主创业人员发放补贴11万元。
根据《昌吉州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奖补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今年,玛纳斯县积极落实相关政策,对新疆籍高校毕业生近5年内在本地实现自主创业、稳定经营1年以上并保持经营状态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一次性房租补贴600元,每吸纳稳定就业一人补贴1000元;对未就业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本地实现自主创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保持经营状态的新疆籍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2000元;对就业困难的自主创业人员给予5000元就业援助金。
“大学毕业以后,我回到玛纳斯县自主创业,开了一家汽配店,已经享受了两次创业补贴,党的政策太好了!”毕业于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的张波林2016年回到家乡后,开了一家汽配钥匙店,他领到创业补贴1万元,并打算再开一家分店,为县域经济发展贡献聪明才智。
同样在玛纳斯县自主创业的阿布都伟力·热西提近两年在政府的扶持下,从原来的打馕师傅也变成了老板,年收入在5万元以上,同时还带动了本地富余劳动力3人在他的店里就业。他领到5000元补贴高兴地说:“政府给我们免房租、发补贴,今后我要扩大规模,带动更多人致富。”
“今天,玛纳斯县人社局为20名自主创业人员发放创业补贴,其中高校毕业生10人,未就业人员10人 ,落实创业补贴11万元。下一步,县人社局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为高校毕业生持续落实房租补贴及小额担保贴息贷款,为高校毕业生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为全县全民创业提供有力保障。”玛纳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科长张建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