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通道被谁占了?
消防部门: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将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
4月2日,在昌吉市海棠公馆小区一处有“消防登高面 禁止停车”标识的区域内,停放着6辆车。昌吉日报记者 马晓芳 摄
中国昌吉网讯(记者 马晓芳)“我们小区的消防车通道经常被私家车占用,影响居民出行不说,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都进不来……”近日,昌吉市天和花园小区居民杜女士通过本报新闻热线2881100反映。此外,也有一些市民反映自家小区停车难,个别居民将车辆停在消防车通道,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小区频现消防车通道被占用
针对市民反映的情况,连日来,记者走访了昌吉市天佑桃源新城小区、天和花园小区、海棠公馆小区等小区发现,尽管小区内设置有“消防通道 禁止停车”的警示牌,或标有“消防登高面 禁止停车”标识,仍有一些车主视而不见,将车辆乱停乱放,占用消防车通道。
3月30日21时许,记者在天佑桃源新城小区看到,在一处消防车通道停放着三辆私家车,且车内没有留联系方式。
随后,记者联系了为该小区服务的新疆新融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物业经理赵女士,她说:“小区里目前有3栋高层,因地下停车场没有交工,导致高层附近占用消防车通道现象频繁。一方面,我们在消防车通道附近贴了警示牌,并告知业主禁止在消防车通道停车;另一方面,我们加强了夜间巡逻检查,和业主沟通协调移开车辆。今后,我们还要联系社区和警务室,及时移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车辆。如果仍旧如此,我们就要联系消防部门,对占用消防通道的车辆采取措施。”
3月31日晚,记者来到天和花园小区。记者看到,在天和花园B区3号楼旁的一处消防车通道,停放着一辆私家车;而在另一处消防登高面上,停放了四五辆车。“有时候因为车辆乱停,我们进出小区都困难,更不要说消防车进来灭火了。我希望相关部门能重视这个问题,保障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小区居民李先生说。
4月2日,记者在海棠公馆小区发现,在一处有“消防登高面 禁止停车”标识的区域停放着6辆车。
消防部门呼吁市民共同维护消防安全
于是,记者就此事联系了昌吉市消防救援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月,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州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发出了《关于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的通告》。
据了解,该《通告》要求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消防车通道上不得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此外,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或者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的,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诚信记录,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拒绝、阻碍有关人员执行本通告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对阻碍执行任务的消防车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处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向消防救援机构举报。
据了解,自今年1月以来,昌吉市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多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专项行动,此项工作将持续到5月底。
3月25日,昌吉市消防救援大队又发布了在全市开展消防车通道治理的公告,要求辖区各物业管理单位对照治理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补充开展划线、警示牌设置等工作,切实将“生命通道”打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昌吉市消防救援大队呼吁,消防通道就是“生命通道”,请自觉抵制占用消防车通道行为,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文明停车,共同维护消防安全,这既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更需要每个市民的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