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首起涉疫情网络诈骗案“云宣判”被告人获刑10个月
发布时间:2020.03.13 来源:昌吉日报 浏览次数:

中国昌吉网讯(记者 廖冬云、通讯员 阿依提加玛丽)3月2日下午,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利用“云庭”互联网视频连线方式,审理了全州第一起涉疫情诈骗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康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被告人康某某发现很多人都急需购买口罩,1月25日,他通过微信向4名好友发布自己有口罩销售的虚假信息。被害人李某某、瞿某某看到虚假信息后,向康某某微信转账支付了21040元。被告人收到货款后拉黑对方,从乌鲁木齐市逃匿至甘肃老家。

后经网上追逃,2月8日,被告人康某某被甘肃省秦安县公安局抓获。归案后,被告人康某某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向被害人退还赃款21040元,并缴纳了10000元罚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康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利用网络假借销售口罩的名义,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法官表示,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义骗取公私财物,或者捏造事实骗取公众捐赠款物,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要增强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购买口罩等防疫用品务必通过正规渠道;在网购时谨慎提供个人信息,不要轻信陌生人发布的销售信息,谨防受骗。一旦发现违法行为犯罪线索,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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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首起涉疫情网络诈骗案“云宣判”被告人获刑10个月
发布日期: 2020-03-13 11:48:24 来源:昌吉日报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中国昌吉网讯(记者 廖冬云、通讯员 阿依提加玛丽)3月2日下午,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利用“云庭”互联网视频连线方式,审理了全州第一起涉疫情诈骗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康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被告人康某某发现很多人都急需购买口罩,1月25日,他通过微信向4名好友发布自己有口罩销售的虚假信息。被害人李某某、瞿某某看到虚假信息后,向康某某微信转账支付了21040元。被告人收到货款后拉黑对方,从乌鲁木齐市逃匿至甘肃老家。

后经网上追逃,2月8日,被告人康某某被甘肃省秦安县公安局抓获。归案后,被告人康某某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向被害人退还赃款21040元,并缴纳了10000元罚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康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利用网络假借销售口罩的名义,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法官表示,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义骗取公私财物,或者捏造事实骗取公众捐赠款物,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要增强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购买口罩等防疫用品务必通过正规渠道;在网购时谨慎提供个人信息,不要轻信陌生人发布的销售信息,谨防受骗。一旦发现违法行为犯罪线索,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