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通知,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如何激励和引导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投身到疫情防控工作制定了支持性政策,并对如何保障企业招工、百姓求职、企业和职工权益维护等方面事宜进行了明确。
稳就业有哪些措施?
1.2020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由线下转为线上,用人单位和各类求职者可登录“昌吉州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www.cjzjyw.com)实现网上注册、发布信息、提交简历;也可通过添加“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或关注“昌吉州就业局”微信订阅号,进行求职登记、岗位查询、档案查询相关业务在线办理。
2.继续实施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发放稳岗补贴,参保企业可登录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222.82.215.217:12346)申领补贴,补贴标准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
3.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网络、邮寄相关申报资料的方式申领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创业奖补等政策扶持。
职业技能培训如何开展?
在疫情防控期间,各类技工院校推迟开学时间、各类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暂停线下集中培训活动,采取线上教学和学生(学员)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人力资源市场如何运行?
暂停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办现场招聘会、跨区域劳务合作、人力资源培训、供需对接会等聚集性活动,运用“互联网+”、云平台等,通过网上申请、电话预约等方式加大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等企业招用工人的支持力度。
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如何维护?
1.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生活费。
2.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满、医学观察期满、隔离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3.对因受疫情影响导致难以按法定时限办结的投诉举报案件,相应顺延办理期限;对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暂时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因履行工作职责,工伤如何认定?
医疗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认定为工伤人员,可通过电话、传真、EMS邮件等方式向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进行工伤鉴定报备申请。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如何及时补充?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确需紧急补充医护人员的,可向人社部门申请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招聘程序。通过网上面向社会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面试考察等方式考核招聘并直接聘用,相关招聘手续可疫情过后补办。
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疫情
防控工作中如何奖惩?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可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及时给予奖励;对于在疫情防控中不服从指挥、调遣或者消极对抗的人员,可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社会保险经办如何开展?
1.推行“不见面”经办服务。参保单位和参保群众可通过新疆人社网上服务大厅、新疆智慧人社手机APP或拨打“12333”公共服务平台及各县市应急业务电话等途径办理社保业务,网上申请后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材料可通过邮寄或传真的方式提交;提交审核确需现场办理的,开展电话预约。
2.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月预发养老保险待遇;对于领取待遇人员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不暂停待遇的发放;对于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经审核后,自审核次月起补发养老金。
3.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用人单位因疫情原因,未能按时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的,可延期办理;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2020年一次性补缴或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放宽时限要求,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权益记录。
在激励和引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展疫情防控方面,
人社部门如何支持保障?
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实际表现作为年度考核、职称评价、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对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且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年度考核优先评优、职称评审优先推荐,岗位竞聘优先聘用。
昌吉州人社各项业务服务热线
1.就业服务:0994-2206053、2206055
2.培训服务:0994-2267859(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目培训);0994-2206024(职业技能培训)
3.社保服务:0994-12333、0994-2206133、2206161
4.劳动关系服务:0994-2206083、2206016
5.工伤申请服务:0994-2347382
6.劳动能力鉴定服务:0994-2206030
7.档案查询服务:0994-2206051
8.各类补贴申报服务:0994-2206022、2206024
如有疑问,请您拨打服务热线,我们将及时受理并答复。如您在办理以上业务中有不满意的地方,请拨打投诉电话0994—2206025,联系人:王度恒。
来源:昌吉州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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