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昌吉州零售药店经营行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压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6月12日,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辖区零售药店法律法规培训会,辖区零售药店负责人及从业人员110余人参会。
会议结合日常监管发现的典型问题与现行法律法规,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并围绕以下重点环节提出要求:一是严守药品经营质量规范,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处方药销售制度,杜绝无处方售药、超剂量售药、“先药后方”等违规行为。二是抓实药品追溯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完善系统功能,实现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确保药品“应扫尽扫、追溯可及”,严防医保“回流药”。三是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管理,明确线上展示、销售、配送、售后等全流程合规标准,严禁违规网售处方药、超范围经营等行为,严格执行实名购买、在线处方审核制度,规范配送环节温湿度管控,防止因运输储存不当影响产品质量。
会议现场发放药品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册110余本,并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系统讲解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销售等全流程管控要求,指导企业从制度建设、人员培训、设施设备运维等方面补齐短板。参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翔实、针对性强,令人受益匪浅,将对照要求认真整改提升,切实履行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是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2026年以来,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聚焦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巩固提升行动、医保基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截至目前,全州共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812家次,发现问题隐患215条,当场行政处罚36家,查办违法违规案件30起,药品安全保障能力逐步提升。此次培训会,既是对药品经营领域突出问题的“靶向治理”,也是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赋能之举”。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强化监管与服务并重,对屡改屡犯、违法违规经营的药店依法从严处置,通过常态化监管与培训相结合,不断提升辖区药品经营规范化水平,全力守护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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