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喀什、阿勒泰、克州四地联合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不见面评标,助力公共资源交易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6.03.24 来源: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公共资源交易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打破地域壁垒,优化评标专家资源跨区域共享配置,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不见面评标工作流程,3月13日,昌吉州、喀什地区、阿勒泰地区、克州四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出台《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不见面评标四地协作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以制度建设为抓手,通过构建“统一标准、分工协作、全程管控”的跨区域评标协作机制,为四地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的公平、公正、高效、有序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明确总体目标,构建“主场+副场”高效协作模式

《方案》立足区域实际,确立了推进评标专家资源共享与远程异地评标流程规范化的核心目标,旨在将四地公共资源交易拧成“一盘棋”。为实现这一目标,《方案》创新设计了“主场+副场”的清晰分工模式:项目所在地交易中心作为“主场”,全面负责评标组织、专家抽取、现场管理、过程监督及档案归档等全盘统筹工作;其余三地交易中心作为“副场”,主要提供标准化评标场地、音视频设备、现场秩序维护及基础资料移交等配合服务。这一模式确保了权责清晰、运转高效,形成了“一个牵头、三方协同”的工作格局。

二、筑牢三大保障,夯实区域协作硬件与制度基础

为确保跨区域协作干成、干好、干规范,《方案》从技术场地、流程管控及权益保障三方面明确了硬性标准。一是技术与场地统一。四地系统须按统一标准实现远程评标系统、专家抽取系统及音视频平台的全面对接与数据互通;各地交易中心须预留不少于5个固定副场席位,随时准备承接远程评标任务,确保资源共享与数据安全。二是全流程闭环管控。从提前20个工作日预约席位开始,到评标结束后的复评复议、异议处理,均制定了精细化步骤,要求主、副场各自负责本地人员核验与过程记录,实现评标全程留痕、可追溯。三是权益与服务明确。明确主场统一收取服务费,副场不再另行收费;专家劳务费参照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的相关标准执行,须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并执行“就高不就低”的计价原则;评标中断的工时计算及专家交通、食宿等费用承担主体也一并予以规范,同时建立四地在线沟通平台,确保违法违规线索及时固定与移交。

三、强化执行意义,驱动区域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

《方案》的出台,是四地通过制度创新深化区域协作、打破行政壁垒的重要实践。它不仅有效盘活了四地的专家与场地资源,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了更加规范、透明、高效的交易环境,更从长远上推动了四地公共资源交易向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迈进。此举标志着四地在协同推进“统一大市场”和“阳光交易”进程中迈出了坚实一步,为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公共资源公平高效配置提供了有力抓手。

下一步,四地将以《方案》落地为契机,持续优化协作机制,强化技术支撑,不断提升远程异地评标工作质效,助力四地工程建设项目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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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喀什、阿勒泰、克州四地联合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不见面评标,助力公共资源交易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 2026-03-24 15:46:11 来源: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为深入贯彻公共资源交易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打破地域壁垒,优化评标专家资源跨区域共享配置,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不见面评标工作流程,3月13日,昌吉州、喀什地区、阿勒泰地区、克州四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出台《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不见面评标四地协作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以制度建设为抓手,通过构建“统一标准、分工协作、全程管控”的跨区域评标协作机制,为四地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的公平、公正、高效、有序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明确总体目标,构建“主场+副场”高效协作模式

《方案》立足区域实际,确立了推进评标专家资源共享与远程异地评标流程规范化的核心目标,旨在将四地公共资源交易拧成“一盘棋”。为实现这一目标,《方案》创新设计了“主场+副场”的清晰分工模式:项目所在地交易中心作为“主场”,全面负责评标组织、专家抽取、现场管理、过程监督及档案归档等全盘统筹工作;其余三地交易中心作为“副场”,主要提供标准化评标场地、音视频设备、现场秩序维护及基础资料移交等配合服务。这一模式确保了权责清晰、运转高效,形成了“一个牵头、三方协同”的工作格局。

二、筑牢三大保障,夯实区域协作硬件与制度基础

为确保跨区域协作干成、干好、干规范,《方案》从技术场地、流程管控及权益保障三方面明确了硬性标准。一是技术与场地统一。四地系统须按统一标准实现远程评标系统、专家抽取系统及音视频平台的全面对接与数据互通;各地交易中心须预留不少于5个固定副场席位,随时准备承接远程评标任务,确保资源共享与数据安全。二是全流程闭环管控。从提前20个工作日预约席位开始,到评标结束后的复评复议、异议处理,均制定了精细化步骤,要求主、副场各自负责本地人员核验与过程记录,实现评标全程留痕、可追溯。三是权益与服务明确。明确主场统一收取服务费,副场不再另行收费;专家劳务费参照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的相关标准执行,须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并执行“就高不就低”的计价原则;评标中断的工时计算及专家交通、食宿等费用承担主体也一并予以规范,同时建立四地在线沟通平台,确保违法违规线索及时固定与移交。

三、强化执行意义,驱动区域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

《方案》的出台,是四地通过制度创新深化区域协作、打破行政壁垒的重要实践。它不仅有效盘活了四地的专家与场地资源,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了更加规范、透明、高效的交易环境,更从长远上推动了四地公共资源交易向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迈进。此举标志着四地在协同推进“统一大市场”和“阳光交易”进程中迈出了坚实一步,为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公共资源公平高效配置提供了有力抓手。

下一步,四地将以《方案》落地为契机,持续优化协作机制,强化技术支撑,不断提升远程异地评标工作质效,助力四地工程建设项目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