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及监督抽查 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发布时间:2025.09.05 来源:昌吉农业微信公众号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切实解决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今年以来,昌吉州农业农村局以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为抓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严肃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全力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以15个重点品种及历年例行监测、监督抽查问题较多的生产主体为重点,提升农畜水产品监督抽查的针对性、靶向性。州直及各县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全州农产品生产企业、种植大户、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生鲜乳收购站、蛋禽养殖场(户)及水产养殖场(户)开展农产品监督抽查工作。截至目前,全州累计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1600批次,其中种植业产品1339批次、畜产品220批次、水产品41次。强化生猪、牛羊养殖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查,采用快速检测手段现场对生猪、牛羊尿液进行抽查检测,严厉打击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州累计完成生猪、牛羊养殖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查7679批次,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


       二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

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加强对农产品生产主体的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对种植业生产基地、农产品生产企业、种植合作社、种植户以及定点屠宰厂(场)、生鲜乳收购站、蛋鸡养殖场(户)、水产养殖(户)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农产品生产企业及合作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落实、投入品购进使用等各项记录台账填写情况。加强水产养殖监管,要求养殖户及企业、合作社严格规范各项记录,确保养殖过程中原料来源清楚、养殖有记录、销售可追溯。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未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及记录台账的企业、个人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的,督促县市进行立案查处。同时,加大对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力度。截至目前,州直及各县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执法检查定点屠宰厂180余家次、生鲜乳收购站30余家次、畜禽(水产)养殖场(户)40余家次、种植生产主体550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查处8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结案7起,罚没4123元。

三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及监督抽查过程中,多渠道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向农产品生产主体(个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禁限用农药名录》《农药管理条例》《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相关宣传资料2000余份,强化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群众对农产品的消费信心。

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吉木萨尔县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通过对农产品生产主体开展监督抽查,实现了对高风险品种和重点区域的常态化监管。同时,通过普法宣传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增强了农产品生产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督促农产品生产主体严格落实生产记录、承诺达标合格证等制度,农兽药残留超标、违规使用禁限用药物等问题较往年相比有所减少,进一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向生产前端延伸,实现从“产出来”到“管出来”的全链条管控。下一步,昌吉州农业农村局将持续加大对农畜水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严守食用农产品安全底线,以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昌吉州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昌吉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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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及监督抽查 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发布日期: 2025-09-05 20:27:15 来源:昌吉农业微信公众号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切实解决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今年以来,昌吉州农业农村局以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为抓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严肃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全力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以15个重点品种及历年例行监测、监督抽查问题较多的生产主体为重点,提升农畜水产品监督抽查的针对性、靶向性。州直及各县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全州农产品生产企业、种植大户、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生鲜乳收购站、蛋禽养殖场(户)及水产养殖场(户)开展农产品监督抽查工作。截至目前,全州累计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1600批次,其中种植业产品1339批次、畜产品220批次、水产品41次。强化生猪、牛羊养殖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查,采用快速检测手段现场对生猪、牛羊尿液进行抽查检测,严厉打击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州累计完成生猪、牛羊养殖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查7679批次,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


       二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

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加强对农产品生产主体的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对种植业生产基地、农产品生产企业、种植合作社、种植户以及定点屠宰厂(场)、生鲜乳收购站、蛋鸡养殖场(户)、水产养殖(户)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农产品生产企业及合作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落实、投入品购进使用等各项记录台账填写情况。加强水产养殖监管,要求养殖户及企业、合作社严格规范各项记录,确保养殖过程中原料来源清楚、养殖有记录、销售可追溯。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未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及记录台账的企业、个人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的,督促县市进行立案查处。同时,加大对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力度。截至目前,州直及各县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执法检查定点屠宰厂180余家次、生鲜乳收购站30余家次、畜禽(水产)养殖场(户)40余家次、种植生产主体550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查处8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结案7起,罚没4123元。

三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及监督抽查过程中,多渠道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向农产品生产主体(个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禁限用农药名录》《农药管理条例》《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相关宣传资料2000余份,强化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群众对农产品的消费信心。

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吉木萨尔县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通过对农产品生产主体开展监督抽查,实现了对高风险品种和重点区域的常态化监管。同时,通过普法宣传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增强了农产品生产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督促农产品生产主体严格落实生产记录、承诺达标合格证等制度,农兽药残留超标、违规使用禁限用药物等问题较往年相比有所减少,进一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向生产前端延伸,实现从“产出来”到“管出来”的全链条管控。下一步,昌吉州农业农村局将持续加大对农畜水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严守食用农产品安全底线,以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昌吉州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昌吉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