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自治区第一批棉花加工企业不良行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01 来源:农产品和水资源价格处 浏览次数:

按照《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诚信经营评价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22〕4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疆税务局、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农发行新疆分行和新疆农信社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查,现对2024年度第一批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不良行为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年7月31日—2025年8月7日。

公示期间,企业对不良行为公示结果若有异议,可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向当地发展改革委提交《棉花加工企业诚信经营评价申报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附件:2024年度自治区第一批棉花加工企业不良行为公示名单

2024年度自治区第一批棉花加工企业不良行为公示名单.pdf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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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自治区第一批棉花加工企业不良行为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8-01 23:12:53 来源:农产品和水资源价格处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按照《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诚信经营评价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22〕4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疆税务局、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农发行新疆分行和新疆农信社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查,现对2024年度第一批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不良行为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年7月31日—2025年8月7日。

公示期间,企业对不良行为公示结果若有异议,可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向当地发展改革委提交《棉花加工企业诚信经营评价申报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附件:2024年度自治区第一批棉花加工企业不良行为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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