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吉州人民政府印发通知,聘任了68名同志为第六届自治州人民政府督学和特约自治州人民政府督学,进一步加强全州教育督导机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督导工作水平。近年来,昌吉州教育督导工作以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大职能为抓手,聚焦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教育督导利剑作用,督帮一体帮在督前,持之以恒督促问题解决,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扎实开展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一是每两年一轮次对县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评价,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着力促进教育公平,保障教育经费投入,优化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二是稳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督促指导县级人民政府履行学前教育发展职责,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实现幼有所育,幼有优育。截至目前,昌吉州已有4个县市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认定,其余3个县市已通过自治区评估验收,年内将接受国家督导评估。三是持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强化安排部署,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制定优质均衡创建时间表和路线图,优化资源配置,落实政府保障,提高教育质量,确保实现“校校达标、项项达标”。玛纳斯县已通过自治区评估验收,准备接受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其余六个县市将在“十五五”期间完成创建任务。四是开展县域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目前已完成对5个县市的督导评估任务,印发督导评估反馈意见5份,督促指导县市、学校认真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升语言文字工作水平。
(二)有效开展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督导。一是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聚焦学校安全、规范办学和师德师风3大核心任务,选聘223名干部担任责任督学,实现全州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责任督学每月到校开展督导工作,发挥就近、就便优势,坚持抓早、抓小,将问题、隐患发现、消灭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片警”和“探头”作用,有效打通教育督导“最后一公里”。二是开展对各级各类学校综合督导,督促学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制定了《昌吉州中小学综合督导评估方案》,州、县两级分层实施,5年一个周期实现全覆盖。三是认真开展专项督导,针对教师工资待遇、校园安全、“双减”、食品安全和营养膳食、“二十条底线”等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督导力度,督促指导问题有效解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科学开展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一是认真组织县市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开展监测结果质量分析,帮助指导县市诊断、改进、提高学科教育质量。二是连续四年开展昌吉州义务教育和高中(体育与健康)质量监测工作,研制监测结果报告4份,有效掌握各县市学生体质与健康现状,评估诊断体育教学活动,为科学开展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提供依据。三是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质量监测指标体系,以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和高质量发展为根本,重点从办学方向、学校管理、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生发展、特色发展等6个方面,分学段研制了小学、初中、高中综合督导评估指标,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