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改善提升
发布时间:2024.09.20 来源: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2024年以来,昌吉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会议和生态环境监测会议精神,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全州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升。

为全面评估水质的基本指标、污染物的含量和分布、生物生态状况等水体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特性,准确判断水体是否符合相关的环境标准和用水要求,根据《2024年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昌吉生态环境监测站定期对全州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基本项目开展水质监测工作。7-8月,昌吉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全州7个县(市)1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同时开展了水质全分析监测工作。其中,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全分析项目为109项,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全分析项目为93项。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评价,呼图壁县县城地表水水源地和石灰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级别达到Ⅱ类,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好转;昌吉市二水厂水源地、昌吉市努尔加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阜康市第一水厂水源地、阜康市水磨河水源地、呼图壁县二水厂水源地、玛纳斯县石门子水库水源地、奇台县一水厂水源地、奇台县二水厂水源地、吉木萨尔县二工镇地表水水源地、木垒县三眼泉水源地、木垒县三眼泉水库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好于Ⅱ类,与去年同期相比保持不变。水质均达到考核要求。

下一步,昌吉生态环境监测站将继续以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以服务环境管理与决策为向导,扎实开展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强化生态保护监管提供客观的监测评价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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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改善提升
发布日期: 2024-09-20 17:28:46 来源: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2024年以来,昌吉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会议和生态环境监测会议精神,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全州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升。

为全面评估水质的基本指标、污染物的含量和分布、生物生态状况等水体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特性,准确判断水体是否符合相关的环境标准和用水要求,根据《2024年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昌吉生态环境监测站定期对全州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基本项目开展水质监测工作。7-8月,昌吉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全州7个县(市)1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同时开展了水质全分析监测工作。其中,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全分析项目为109项,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全分析项目为93项。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评价,呼图壁县县城地表水水源地和石灰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级别达到Ⅱ类,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好转;昌吉市二水厂水源地、昌吉市努尔加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阜康市第一水厂水源地、阜康市水磨河水源地、呼图壁县二水厂水源地、玛纳斯县石门子水库水源地、奇台县一水厂水源地、奇台县二水厂水源地、吉木萨尔县二工镇地表水水源地、木垒县三眼泉水源地、木垒县三眼泉水库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好于Ⅱ类,与去年同期相比保持不变。水质均达到考核要求。

下一步,昌吉生态环境监测站将继续以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以服务环境管理与决策为向导,扎实开展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强化生态保护监管提供客观的监测评价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