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部署要求,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以创建一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营商环境为抓手,以评促改、以评促优,持续清理完善制度规则、强化信息化系统建设、创新监管体制和服务机制,全州公共资源交易效率效益持续提升。
降成本,进一步激发经济主体活力。一是减少交易担保资金占用。1-8月,办理投标电子保函16600单,为企业节约资金44.5亿元。探索建立投标保证金“在线退付+到期提醒”退付机制,实现了投标保证金自动缴退功能,按照“原路退还”的原则,彻底结束了人工操作退还保证金的历史。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截至8月底,共清退沉淀投标保证金334.98万元。实现沉淀保证金清零目标。二是努力降低投标直接成本。推广“标证通”手机APP,将服务拓展到移动端,“不见面”开标等交易活动实现从“线上”到“掌上”的跨越。通过手机操作实现无介质数字证书在业务系统扫码登录、刷脸登录、签名签章等方面的应用。全面推行网上不见面开标、电子辅助评标,常态化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全部交易实现网上全流程电子化。据统计,自2020年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以来,可为投标企业节省近90%的投标文件制作费、90%以上的交通费、约70%的管理费,预估年均为投标人节省开支超4000万元。
优服务,进一步提升交易效能。一是靠前服务及时提醒督办。提供项目交易全过程政策咨询、风险提醒、业务指导等综合服务,在业务办理各环节设置时限提醒,督促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等及时规范办理。二是坚持全天候交易不间断。不断提升交易平台承载能力,对法定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的项目,实行“7×24小时”轮班制。三是加大交易信息公开力度。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与新疆政府采购网同步对接,实现采购信息一次发布、同步推送、同步公开。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机制,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透明度,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四是持续拓展远程异地评标。通过“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的方式,建设配置标准化远程异地评标室,升级改造交易系统,配备专职远程服务人员,采用主、副场评审、系统留痕、电子签名和音视频对讲等技术手段,评审专家可顺利完成“云上”沟通、“同框”评标、“云签”认证等工作,实现评标结果可溯源、可追踪。1-8月,中心共完成了43个远程异地评标项目。五是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对进驻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376家中介招标代理机构、2172名工作人员,实行签订《进驻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招标代理机构承诺书》,按照《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招标代理机构进场管理规范》依法依规在平台中开展招投标交易工作。进一步规范代理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强监管,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一是平台互联互通。依托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与水利部的“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住建厅的“新疆工程建设云”、交通运输厅的“信息交通·新疆”、自治区发改委信息中国(新疆)的对接和国家、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与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平台完成对接,实现市场主体信息、交易信息、行政监管信息的集中交换和同步共享。二是全流程电子化。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事项网上办理,从项目公告、招标文件发布、开标、评标、中标通知书发放、合同签订、资料归档等全流程电子化,实现相关交易主体“零跑腿”。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建设用地和矿业权出让等交易类型的项目全面应用“不见面”开标。三是强化协调配合。对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涉及住建、水利、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需要联合协调的重大难点问题时,通过对口联络机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采取召集联席会议、现场办公等形式及时化解问题难点,必要时逐级上报,确保项目进场畅通无阻。四是实施“互联网+监管”。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和处理办法(试行)》要求,在平台招投标评标系统中将不同投标人编制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识别信息相同等9种相互串通投标行为,由系统推送至评标委员会成员及行业监管部门,有效遏制工程项目招投标串通投标行为。向纪检监察、审计机关、公安机关开放全量交易数据,为实施依法严厉打击围标、串标等干扰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提供基础数据支撑。五是及时取消招投标活动中的不平等条件。对自治区住建厅7月31日《关于修正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标准的公告》,积极与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对接沟通,8月6日,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出通知。依据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关于做好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标准修订过渡阶段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工作的公告》,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2024年8月1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的招投标活动,所有投标单位信用评审得分按照满分(10分)计算;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所有投标单位中施工企业信用评审得分按满分(5分)计算,设计企业信用评审得分不变,按原信用评价应用规则执行。2024年7月31日前(含2024年7月31日)已发布招标公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按原信用评价应用规则执行。此政策的贯彻落实,对新建企业及中小微企业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招投标的公平性的重要体现。
增动能,进一步提升电子化水平。一是落实国家法规政策,规范文件范本。中心依托“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依法依规自主开发高标准农田、环境保护、新能源等无范本类项目电子化通用范本模板,进场交易项目“应电必电”“能电必电”,全流程电子化率达到100%。累计上线涉及交通运输、水利、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材料、监理等17套招标文件范本、33套评标办法;政府采购类累计上线了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5套范本、6个评标办法;产矿权交易累计上线了网络公开竞价、公开挂牌2套范本、2个竞价规则。二是推广“标证通”手机APP,将服务拓展到移动端,“不见面”开标等交易活动实现从“线上”到“掌上”的跨越。通过手机操作投标各个环节,打破招投标时空限制,让招投标双方真正实现随时、随地“掌上”参与招投标活动。三是推动交易信息公开透明,实现交易项目跟踪问效。做好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合同签订、合同履约等信息公示工作,实现招标信息实时查询,真正做到交易全流程各环节信息公开透明。健全完善投诉受理保障机制,明确受理部门、受理要件、转办程序、处理反馈等相关程序,确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无阻。四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评标办法的统一。8月13日,自治区住建厅发出《关于印发<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4版)>及调整施工评标办法相关内容的通知》,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8月15日发出通知,根据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自治区住建厅最新版评标办法的函》的要求,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2024年8月19日00时00分00秒,启用自治区住建厅最新版评标办法,同时停止使用《昌吉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数值向下取整法‘评定分离’模块”。值此昌吉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评标办法与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评标办法的统一,是昌吉州住建类招投标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2024年1-8月,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计划投资220.16亿元的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项目740项、中标金额182.9亿元,节约资金37.26亿元;完成州本级预算资金3.8亿元的政府采购项目116项、成交资金3.58亿元,节约资金0.22亿元;完成评估值7.05亿元产权、矿业权、土地使用权及农村产权的成交标的物617项、成交金额7.71亿元,增值额0.6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