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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州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工交财贸类110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5-05-30 18:52:58 来源: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陈俊德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工交财贸类110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老旧小区改造整体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和《关于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新政发[20213号)精神,全面推进昌吉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由州人民政府印发了《昌吉州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昌州政办发[202177号)的通知,按先民生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景观的原则,重点改造更新老旧小区供排水、供热、供电线路、小区道路、二次供水等基础设施,逐步提升老旧小区内绿化、停车位、无障碍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同时,我局指导各县市科学编制了《各县市十四五老旧小区改造规划》,根据老旧小区基础设施老化程度、居民诉求、小区位置等因素,按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分年度实施的原则,2019-2023年全州累计改造老旧小区449个,惠及居民119324户,其中2019年改造老旧小区87个,惠及居民30846户;2020年改造老旧小区39个,惠及居民13892户;2021年改造老旧小区102个,惠及居民28447户;2022年改造老旧小区113个,惠及居民19636户 ;2023年改造老旧小区108个,惠及居民26503户;2024年改造老旧小区35个,惠及居民180422025年计划改造老旧小区19个,目前项目正在实施前期工作,并陆续开工建设。

二、补助资金分配政策

中央老旧小区补助资金重点支持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可以适当支持2000年后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补助资金分别来源财政和发改。

其中:财政补助资金依据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支持范围。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采取因素法,按照各地区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面积、改造户数、改造楼栋数、改造小区个数和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以及相应权重,结合财政困难系数进行分配。

发改补助资金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管理暂行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各省(区、市)确定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建设目标任务后,中央预算内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支持城市、县城(城关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采用投资补助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切块资金下达后,各省(区、市)应在规定时限内分解安排到具体项目。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一)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中央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范围,给予补助资金支持,重点用于支持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可以适当支持2000年后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我局每年指导各县市做好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积极申报下一年度中央补助资金,并严格按照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使用中央补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二)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做好资金统筹,各县市财政部门分别安排本级补助资金;支持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养老、医疗、便民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资金,优先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各地要统筹涉及住宅小区的各类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三)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制定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办法,合理确定改造费用分摊规则,明确居民分担比例。鼓励居民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出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参与改造。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鼓励居民通过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方式支持改造。

(四)争取金融服务支持。指导各县市主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通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改造方案,共同商定融资方案,争取信贷支持。加强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的合作,用足用好国家信贷资金。积极吸引社会力量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参与改造。鼓励原产权单位对已移交地方的原职工住宅小区改造给予资金等支持,落实公房产权单位出资参与改造责任。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与发改、财政部门对接,最大限度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同时督促县市争取专项债券、金融服务资金投入老旧小区改造,鼓励居民积极投资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住建行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520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赵易多   联系电话:0994-2321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