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州)煤监管罚〔2026〕161008号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8-13 19:26:06 来源: 昌吉州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新(昌州)煤监管罚〔2026161008号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玛纳斯县天欣煤业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文号

新(昌州)煤监管罚〔2026〕161008

案件名称

玛纳斯县天欣煤业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

处罚类别

罚款

违法事实

2026512日至15日,昌吉回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对玛纳斯县天欣煤业有限公司煤矿进行行政检查时发现:2026121日中班,该矿入井31人,22人下井后2小时内升井,9人一直在井下。其中,综掘二队6人在1W901运输顺槽巷口清渣,冲尘作业,3人在井下开展巡检工作,该矿瓦斯检查员仅对1W901综采工作面回风、1W901回风顺槽绞车(开关)处、1W901综采工作面回风隅角、1W901综采工作面、1W901回风顺槽乳化泵(开关)处、+1415m机轨合一石门作业处,+1335m运输石门喷浆作业处7处点位开展人工检查瓦斯,其他76处点位未人工检查瓦斯。2026123日夜班,该矿下井13人,4人下井后又升井,9人一直在井下,其中,综采队7人在1W901采煤工作面上口(1W901采煤工作面上顺槽),挪移绞车,打地锚,到1415石门转运轨道。2026123日早班,该矿下井15人开展巡检工作。2026123日夜班、早班,该矿仅对1W901综采工作面回风、1W901回风顺槽乳化泵(开关)处、1W901回风顺槽绞车(开关)处、1W901综采工作面回风隅角、+1415m机轨合一石门作业处,+1335m运输石门喷浆作业处7处进行了人工检查瓦斯,其余77处点位均未人工检查瓦斯。2026125日夜班,该矿入井9人,主要开展漏电试验、处理隐患工作,应人工检查83个点位,实际仅对1W901综采工作面回风、1W901回风顺槽乳化泵(开关)处、1W901回风顺槽绞车(开关)处、1W901综采工作面回风隅角、+1415m机轨合一石门作业处,+1335m运输石门喷浆作业处7处点位进行了人工检查瓦斯。2026125日中班,该矿下井49人,其中,掘进一队10人在1335运输石门开展巷道扩刷、清水沟,掘二队8人在1W901运输顺槽打锚杆,回收装载机底座,综采队16人在1W901工作面调支架、敷设轨道,打地锚,其他15人为巡检人员,应人工检查83个点位,实际仅人工检查68处点位。

处罚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参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七十七条第4项、第九条第四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罚款(¥25,0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672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00********227D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