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近年来,昌吉州财政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以“三个聚焦”有形有感有效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昌吉篇章贡献财政力量。
一、聚焦“学思践悟”,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根基
昌吉州财政局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通过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强国”等线上线下平台,组织党员干部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等内容,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同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纳入局党组宣传思想工作和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充分利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演讲比赛、文艺会演等形式,广泛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活动。同时,积极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事迹,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让“四个与共”“五个认同”更加深入人心。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社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政策宣传、关爱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等志愿服务活动,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维护民族团结的行动自觉。
二、聚焦“文化润疆”,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昌吉州财政局坚持把文化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持续加大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力度,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提供有力保障。2024年,累计投入文化旅游体育传媒资金5.42亿元,支持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文艺精品创作生产,不断丰富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支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大对新疆曲子戏、花儿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项目的支持力度,通过举办非遗展示展演活动等方式,让各族群众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开展各类文化交流活动,让各民族在文化上相互借鉴、情感上相互亲近。积极支持举办新疆丝绸之路文化艺术节、昌吉州冰雪风情旅游节等文化旅游活动,加强与国内其他省份的文化交流合作,推动昌吉州文化“走出去”,提升昌吉州文化的影响力和吸引力,促进各民族文化在交流互鉴中共同繁荣发展。
三、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昌吉州财政局坚持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奠定坚实基础。2024年,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新增债券、特别国债等各类资金343.75亿元,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等项目实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各族群众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增收渠道。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着力解决各族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进各族群众福祉。2024年,全州财政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319.6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达75.37%,重点支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就业创业、住房保障等民生事业发展,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群众。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产业发展等项目,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支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巩固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积极支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积极筹措资金用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等方面,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加强对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的扶持力度,通过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民族地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升,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也是财政部门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昌吉州财政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区、州党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立足财政职能,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