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两部新条例9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5.09.03 来源:昌吉日报 浏览次数:

事关公共服务、燃气安全

事关公共服务、燃气安全


 9月1日,昌吉州人大常委会在昌吉州新闻发布厅召开《昌吉回族自治州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条例》《昌吉回族自治州居民燃气安全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本报记者 巨海成摄


  本报讯  记者杨鹤报道:9月1日,《昌吉回族自治州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条例》《昌吉回族自治州居民燃气安全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举行,公布这两部条例于9月1日起施行。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其军就两部《条例》的立法目的、主要内容、宣传贯彻等情况作了说明。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苏建国主持发布会,通报了《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号、15号文。

  《昌吉回族自治州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条例》共25条,是全疆首部该领域创制性立法,针对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移交、使用和监管制度等,通过“小切口”立法模式,进一步规范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提升我州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服务水平,全力打通城市建设治理工作的“最后一公里”。

  《昌吉回族自治州居民燃气安全管理条例》共23条,是昌吉州燃气安全领域重要的实施性立法,针对燃气管理部门职责、燃气经营企业责任、安全隐患整改、居民用户权责及燃气设施更新维护等关键环节作出系统规范,通过法治手段加强居民燃气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维护居民用户与燃气经营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及公共安全。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其军表示,近年来,昌吉州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工作,针对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管理不规范、燃气安全责任不明及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站、代表之家等平台,通过线上问卷调研、线下座谈交流等多元形式集纳民意,形成法规案和议案。经州党委审定列为2024年立法项目,法规草案历经一年多,经州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忠介绍,这两部条例在保障民生方面各有亮点。《昌吉回族自治州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条例》针对既有居住区设施短板,构建“精准补缺+多元实施+民意驱动”三位一体模式,通过优先补建养老、托育、充电设施等民生项目,结合居民会议与问卷调查动态响应民意,科学制定城市更新改造方案;确立“公众参与+联合执法+依法追责”三位一体监管机制,强制公示设施规划、施工图及项目清单,开通投诉举报渠道,保障公民知情权。《昌吉回族自治州居民燃气安全管理条例》则首次构建“政府统筹—部门监管—企业主责—基层协助—居民自律”多元共治格局;规范燃气入户检查闭环流程,推动APP智能化应用与痕迹化管理;普及推广加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等安全产品,推动燃气安全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御”转型,筑牢用气安全屏障。

  会上,州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就《条例》如何宣传贯彻落实答记者问。

  据悉,上述两部条例已于2025年2月26日由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5年7月30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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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两部新条例9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 2025-09-03 11:16:19 来源:昌吉日报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事关公共服务、燃气安全

事关公共服务、燃气安全


 9月1日,昌吉州人大常委会在昌吉州新闻发布厅召开《昌吉回族自治州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条例》《昌吉回族自治州居民燃气安全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本报记者 巨海成摄


  本报讯  记者杨鹤报道:9月1日,《昌吉回族自治州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条例》《昌吉回族自治州居民燃气安全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举行,公布这两部条例于9月1日起施行。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其军就两部《条例》的立法目的、主要内容、宣传贯彻等情况作了说明。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苏建国主持发布会,通报了《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号、15号文。

  《昌吉回族自治州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条例》共25条,是全疆首部该领域创制性立法,针对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移交、使用和监管制度等,通过“小切口”立法模式,进一步规范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提升我州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服务水平,全力打通城市建设治理工作的“最后一公里”。

  《昌吉回族自治州居民燃气安全管理条例》共23条,是昌吉州燃气安全领域重要的实施性立法,针对燃气管理部门职责、燃气经营企业责任、安全隐患整改、居民用户权责及燃气设施更新维护等关键环节作出系统规范,通过法治手段加强居民燃气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维护居民用户与燃气经营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及公共安全。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其军表示,近年来,昌吉州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工作,针对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管理不规范、燃气安全责任不明及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站、代表之家等平台,通过线上问卷调研、线下座谈交流等多元形式集纳民意,形成法规案和议案。经州党委审定列为2024年立法项目,法规草案历经一年多,经州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忠介绍,这两部条例在保障民生方面各有亮点。《昌吉回族自治州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条例》针对既有居住区设施短板,构建“精准补缺+多元实施+民意驱动”三位一体模式,通过优先补建养老、托育、充电设施等民生项目,结合居民会议与问卷调查动态响应民意,科学制定城市更新改造方案;确立“公众参与+联合执法+依法追责”三位一体监管机制,强制公示设施规划、施工图及项目清单,开通投诉举报渠道,保障公民知情权。《昌吉回族自治州居民燃气安全管理条例》则首次构建“政府统筹—部门监管—企业主责—基层协助—居民自律”多元共治格局;规范燃气入户检查闭环流程,推动APP智能化应用与痕迹化管理;普及推广加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等安全产品,推动燃气安全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御”转型,筑牢用气安全屏障。

  会上,州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就《条例》如何宣传贯彻落实答记者问。

  据悉,上述两部条例已于2025年2月26日由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5年7月30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