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芨芨湖至准东(五彩湾)公路建设项目(12月11日-15日)
发布日期: 2017-12-11 12:02:2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2月11日-2017年12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环境保护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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芨芨湖至准东(五彩湾)公路建设项目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奇台县境内。

昌吉州交通运输局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全长115.368km,全线无桥梁设置,涵洞48道,另有动物通道21处平面交叉11处、管线交叉5处、分离立交2处(下穿乌准铁路、下穿五大高速)、互通立交2处;收费站1处,养护站1处,服务区1处,三处服务设施合并设置总投资为144216.9184万元;

永久占地401.7hm2

(一)制定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施工场地周围采取围挡、围护、洒水降尘措施以减少扬尘扩散,大风天气严禁产生扬尘作业;对施工场地应经常洒水,最大限度的减少过往车辆造成的扬尘污染,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采取防止粉料和垃圾散落措施,运输土石方均要覆盖篷布;起尘原材料不得露天堆放。预制场、拌合站和沥青熬制时采取尾气处理措施,禁止露天焚烧沥青。

(二)沿线设置合理的取弃土场,禁止在环境敏感区内设置取土、弃土场。取土深度小于4m,取土(料)场取土完毕以后,及时对取土(料)场进行削坡和土地平整。施工结束后弃土场,采取土地平整和植被恢复措施。充分利用现有施工便道,控制施工便道的宽度在6.5m范围内,严禁车辆随意行驶,规范车辆行驶路线。对剥离的农田、林地表土进行单独收集,用于复垦,表土如不能及时清运,需设置临时堆土场。

(三)项目建设的收费站需采用电锅炉等清洁能源供暖,禁止采用燃煤锅炉供暖。

(四)施工废水和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应排入临时防渗沉淀池,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临时旱厕,粪便定期清理用作农家肥田。项目建设的收费站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排放标准,用于周边绿化,冬储夏灌不外排。

(五)加强交通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等交通规则,在通过人口密度较大的村镇及学校路段设置禁鸣标志。营运期建设单位应加强声环境敏感点环境噪声监测,对于营运期环境噪声超标的敏感点采取通风隔声窗、加高围墙或声屏障等降噪措施。

(六)弃土、弃渣全部送至弃土场;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垃圾填埋场。运营期收费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无害化处置。

(七)严格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措施,按规范要求设置动物通道,涵洞兼做动物通道,,确保动物能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