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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生产以氢氟碳化物(HFCs)为制冷剂的家用电冰箱和冰柜产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20 19:01:09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000014672/2025-00340 信息分类: 大气环境管理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部 发文日期: 2025-11-18
文  号: 公告 2025年 第27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禁止生产以氢氟碳化物(HFCs)为制冷剂的家用电冰箱和冰柜产品的公告

为履行《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家方案(2025—2030年)》要求,家用电冰箱和冰柜行业将全面禁止使用氢氟碳化物(HFCs)作为制冷剂。为履行议定书规定的目标,推动行业向低碳环保的技术方向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以HFCs为制冷剂的家用电冰箱和冰柜产品。

  二、本公告所适用的家用电冰箱和冰柜产品是指根据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制冷器具》(GB/T 8059—2016)中定义的,由一个或多个间室组成且能够控制在规定的温度下、具有适合家用的容积和结构、使用自然对流或强制对流、消耗一种或多种能量以获取冷量的隔热箱体。包含出口的家用电冰箱和冰柜产品,不含车载冰箱。

  三、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督促企业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切实做好家用电冰箱和冰柜行业制冷剂用途HFCs的淘汰工作。对违反上述规定使用HFCs的企业,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5年11月15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5年11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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