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政局对昌吉州厚德老年医院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近日,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政局对昌吉州厚德老年医院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经查核,昌吉州厚德老年医院存在未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问题。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五条第三、四项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五条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政局对昌吉州厚德老年医院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政局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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