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包保及巡回盯守、驻矿盯守责任人信息公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区、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县领导干部包保(包联)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检查内容的规定(试行)》要求以及近期领导分工调整情况,进一步强化包保干部职责和巡回盯守、驻矿盯守人员责任,现将昌吉州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包保及巡回盯守、驻矿盯守责任人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相应职务的人员履行其包保及驻矿、巡回盯守责任。
附件:昌吉州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包保及巡回盯守、驻矿盯守责任人公示表
昌吉州安全生产委员会暨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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