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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昌吉州城市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结果公示(丰水期)
发布日期: 2026-10-20 19:28:44 来源:昌吉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次 文章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全国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2025年版)等5个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全区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2025年版)等5个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2025年昌吉州丰水期城市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结果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州2025年度丰水期城区共采集城市饮用水水样66份,其中市政供水54份、市政二次供水12份。

二、监测指标

1.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度)、浑浊度(NTU)、臭和味(描述)、肉眼可见物(描述)、pH、铝(mg/L)、铁(mg/L)、锰(mg/L)、铜(mg/L)、锌(mg/L)、氯化物(mg/L)、硫酸盐(mg/L)、溶解性总固体(mg/L)、总硬度(mg/L以CaCO3计)、高锰酸盐指数(mg/L以O2计)、氨(mg/L以N计)。

2.毒理学指标:砷(mg/L)、镉(mg/L)、铬(六价)(mg/L)、铅(mg/L)、汞(mg/L)、氰化物(mg/L)、氟化物(mg/L)、硝酸盐(以N计)(mg/L)、三氯甲烷(mg/L)、一氯二溴甲烷(mg/L)、二氯一溴甲烷(mg/L)、三溴甲烷(mg/L)、三卤甲烷、二氯乙酸(mg/L)、三氯乙酸(mg/L)、溴烟盐酸(mg/L)、亚氯酸盐(mg/L)、氯酸盐(mg/L)。

3.微生物学指标:菌落总数(CFU/mL)、总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或CFU/100mL)。

4.与消毒有关的指标:根据饮用水消毒剂所用情况确定相应的指标,如游离余氯(mg/L)、总氯(mg/L)、二氧化氯(mg/L)、臭氧(mg/L)等。

三、水质评价标准

对小型集中式供水(日供水在1000吨以下)和大型集中式供水(日供水在1000吨以上)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以下简称《标准》)进行综合评价和分类评价。在所监测的水质常规指标评价中有一项指标不达标即判定为水样不达标。

四、监测结果

1、丰水期市政供水监测结果:共监测54份,合格水样54份,合格率为100%,详见表1。

表1  城市市政供水监测结果

合格率(%)

监测样品数(份)

水样合格数(份)

水样中不合格指标

合格率%

昌吉市

21

21

/

100

阜康市

4

4

/

100

木垒县

6

6

/

100

奇台县

6

6

/

100

吉木萨尔县

5

5

/

100

呼图壁县

6

6

/

100

玛纳斯县

6

6

/

100

合计

54

54

/

100

2、丰水期二次供水监测结果:共监测12份,合格水样12份,合格率为100%,具体结果见表2。

表2  二次供水监测结果

合格率(%)

监测样品数(份)

水样合格数(份)

水样中不合格指标

合格率%

昌吉市

9

9

/

100

阜康市

2

2

/

100

吉木萨尔县

1

1

/

100

合计

12

12


100

3、丰水期自建设施供水监测结果:无城市自建设施供水监测点。

 

 

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