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卫健委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主要依据 | 拟履行的程序 | 实施决策的必要性、可行性 | 拟完成时间 | 决策承办单位 |
1 | 出台《2026年实施10项“小而美”医疗惠民项目方案》 | 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自治州“两会”精神、州党委全会精神 | 经征集社会面群众意见建议,党组会研究通过,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通过后,由州卫健委印发。 |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州党委全会精神、自治州“两会”精神,聚焦群众在卫生健康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州卫健委研究决定2026年在卫生健康领域持续实施新一轮“小而美”医疗惠民项目,集中力量办好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民生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特制订此方案。 | 2026年第一季度 | 州卫健委 |
2 | 出台《昌吉州落实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推进基层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 自治区《关于印发自治区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卫基层卫生发〔2026〕7号) | 经征集社会面群众意见建议,党组会研究通过,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通过后,由州卫健委、医保局、财政局等多部门印发。 |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抓基层、强基础、固根本,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为抓手,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强化人才队伍、提升服务质量,推进整合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根据自治区《关于印发自治区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卫基层卫生发〔2026〕7号),特制订此方案。 | 2026年第三季度 | 州卫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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