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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阜康市城市供水价格调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8-24 16:07:50 来源: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次 文章字号: 大 中 小

关于阜康市城市供水价格调整的通知

 

阜康市正源供排水有限公司、用水户:

为保障供水企业、用水户的合法利益,统筹做好供水价格调整工作,促进城镇供水事业健康发展。在召开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充分征求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经阜康市七届人民政府第二十四次常务会研究审议,现将阜康市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如下:

一、供水价格

居民用水价格由现行1.5元/m³调整为2.2元/m³;非居民用水价格由现行3.9元/m³调整为5.2元/m³;市政绿化用水价格由现行1.5元/m³调整为1.7元/m³;特种用水价格由现行9.6元/m³调整为12元/m³。

二、供水范围

城市集中供水管网覆盖区域

三、阶梯水价计费标准

《关于阜康市城镇居民和非居民用水实行阶梯价格的通知》(阜发改价〔2020〕9号)文件中现行水价按照本文调整后水价执行,其他内容请遵照阜发改价〔2020〕9号执行。

四、优惠政策

持有市民政局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凭证的低收入家庭,户籍所在地住所用水价格按照调整前用水价格标准执行。

五、执行时间

上述收费标准,自2023年8月1日起执行。

 

 

 

阜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