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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 2026-07-09 00:00:00 来源: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次 文章字号: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切实加强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建设,确保全州住建事业在“十五五”开局之年行稳致远,根据《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6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三个共同推进”与“三个一体建设”,对标区、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聚力打造“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机关,为全州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依法行政思想根基

1.常态化开展法治专题学习。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干部读本》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安排专题学习不少于1次。严格落实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轮值讲法、以案释法机制,局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治课不少于1次,筑牢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思想根基。

责任领导:吴  涤、张  亮

牵头科室:组织人事科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政务大厅窗口

2.压实党政“一把手”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建立个性化法治学习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及分管领域住建法律法规纳入学习范围,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行业突出问题能力。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在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案审会等重大议事决策前固定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推动学法用法与行政决策深度融合。落实“一把手”述法工作,常态化开展行业述法活动,将学法守法及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述廉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重要内容。

责任领导:吴  涤、郭林娟、张  建

牵头科室:法规科(执法监督科)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政务大厅窗口

3.分层分类开展干部法治能力培训。 依托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线上学习平台,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按时参加集中听课,建立参学台账,实行签到考勤制度,确保参学率。同时,结合住建行业特点,定期组织线下专题法治讲座,围绕住房保障、工程质量、燃气安全、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开展案例式、互动式教学。建立干部职工法治培训档案,明确年度学法课时要求,将干部日常参加法治培训的出勤情况、学习表现及依法办事能力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

责任领导:吴  涤、张  建、张  亮

牵头科室:组织人事科、法规科(执法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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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善机构职能体系,持续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4.规范权责清单动态管理。 按照区、州统一工作安排,做好25项委托下放新增职权的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动态调整并公布权责清单,明确职权种类、行使主体、承办机构及追责情形。同步做好执法人员配备和执法装备保障,确保持证上岗、执法记录仪满足日常执法需求。明确执法标准与流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下放职权“接得住、管得好”。

责任领导:郭林娟、张建

牵头科室:法规科(执法监督科)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政务大厅窗口

5.提升政务事项办理流程透明度。全力推动政务服务由“一网通办”向“一网好办”转型,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四类清单梳理工作,助力推出5个“高效办成一件事”新场景,100个高频事项“零跑动”办理,确保全州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工作高效推进、按期完成,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

责任领导:张  建

牵头科室:建筑业科(行政审批科)、法规科(执法监督科)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政务大厅窗口

6.全面夯实政务诚信建设。严格落实自治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相关行动部署,推进住建领域政务诚信、履约践诺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守信践诺,严格兑现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落实《州人民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工作规范(暂行)》,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等活动中签订的合同约定义务。

责任领导:张  建

牵头科室:办公室、建筑业科(行政审批科)、法规科(执法监督科)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政务大厅窗口

7.优化涉企行政监管模式。深入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监管,完善“综合查一次”“执法+”模式,严格落实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州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我局制发的《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度跨部门综合监管抽查检查工作计划》,持续规范涉企检查行为,确保清单之外无检查,督促执法人员遵照扫码入企工作要求开展检查,依托平台数据统筹管控检查频次,刚性严禁多头检查、同质化重复检查及无依据随意检查。持续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

责任领导:张  建

牵头科室:法规科(执法监督科)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政务大厅窗口

8.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政策制定必经前置程序,刚性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及我局制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涉及市场经营活动的规范性文件、规划、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等必须全覆盖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一律不予审议发文。常态化清理存量制度文件,及时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以及招商引资文件中违法违规给予优惠政策的各类规定,全力维护统一有序市场环境。

责任领导:张  建

牵头科室:建筑业科(行政审批科)、法规科(执法监督科)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政务大厅窗口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实现制度建设闭环管理

9.做好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坚持党对行政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围绕城乡建设、燃气安全、物业管理等民生重点领域,主动配合州人大做好相关条例的调研、起草、论证等立法工作。

责任领导:张  建

牵头科室:法规科(执法监督科)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

10.从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遵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范文件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及事前公示全流程,按时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对不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及时提出修改和废止意见,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做好法律法规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做到同步发布、同步解读。

责任领导:张  建

牵头科室:法规科(执法监督科)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

(四)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提升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11.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核心意识。行政机关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做出决策。做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核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责任领导:吴  涤、郭林娟、张  建、张  亮

牵头科室:组织人事科、办公室、法规科(执法监督科)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

1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严格落实公众参与、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归档工作。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

责任领导:郭林娟、张  建

牵头科室:办公室、法规科(执法监督科)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

(五)规范行政执法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3.聚焦重点领域开展精准执法整治。聚焦安全生产、城镇燃气、工程质量等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针对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高风险领域强化抽查频次与风险预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快速处置违法线索。同时以案卷评查、执法监督、12345线索为抓手,全面排查执法随意性、以罚代管等问题,建立问题与整改清单并闭环管理。

责任领导:张  亮

牵头科室:质量安全监管科

责任科室:建筑业科(行政审批科)、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科、城镇燃气监管科、建设工程消防监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

1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标准化管理。严格落地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面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加强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加强专业培训。统一使用自治区住建厅统一的行政执法格式文书。精简规范行政执法事项,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压减重复或不必要的检查事项。

责任领导:张  建

牵头科室:法规科(执法监督科)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

15.推行柔性包容执法方式。综合运用劝导警示、约谈指导、普法教育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动态调整并全面推行住建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清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压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责任制,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整理典型执法案例用于行业警示宣传。

责任领导:张  建

牵头科室:法规科(执法监督科)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

(六)完善风险化解体系,依法处置矛盾纠纷与突发事件

16.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强化行业风险预判、源头防控,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完善安全生产、燃气泄漏、防灾减灾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实战化应急演练。规范突发事件信息发布、舆情应对流程,常态化开展应急法治培训,提升干部应急处置法治素养。

责任领导:张  建、张  亮

牵头科室:质量安全监管科、城建科、城镇燃气监管科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

17.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开展信访事项复盘溯源工作,重点围绕房屋征收补偿、物业管理、工程造价等高频纠纷领域规范行政调解流程。主动下沉排查矛盾纠纷隐患,靠前介入物业、住房相关民事纠纷,做到小事就地化解,矛盾源头清零。

责任领导:张  建

牵头科室:信访专班、法规科(执法监督科)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

18.抓实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优化行政复议办理流程,拓宽群众复议诉求渠道,依托复议机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干部旁听庭审制度,出庭应诉、旁听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建设报告与述法工作。健全诉源治理机制,主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按时反馈司法、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责任领导:张  建

牵头科室:法规科(执法监督科)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

19.健全行刑衔接双向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沟通协作,运用住建领域涉刑违法行为法条清单,严格执行案件移送标准,实现行政处罚、刑事追责无缝双向衔接。

责任领导:张  建

牵头科室:建筑业科(行政审批科)、法规科(执法监督科)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

(七)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推动行政权力阳光透明运行

20.全方位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主动接受人大、司法、群众、舆论全方位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对照权责事项清单细化执法职权、明确岗位执法责任。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集中执法不规范、尺度不一、程序缺失整治等突出问题。

责任领导:张  建

牵头科室:法规科(执法监督科)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

21.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严格遵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法定答复率100%。及时发布重要政策解读、行业工作动态,主动回应社会热点关切,推进住建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责任领导:张  建

牵头科室:办公室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

(八)数字赋能法治建设,打造智慧住建监管体系

22.加强数字化和法治化深度融合。稳步推进“智慧住建”建设,构建“数据全共享、应用全融合、业务全覆盖、过程全监管”的新框架,重点围绕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智慧工地、智慧住房等,推动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实现数字化。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依托自治区统一建设数字住建平台开展本地化应用落地,聚焦住建领域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等配套政策开展本地化应用,同步归集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推动智能应用在执法监督方面落地见效。

责任领导:张  亮

牵头科室:城市建设科、质量安全监管科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

(九)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压实法治建设组织保障

23.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持续深学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将法治建设年度重点议事内容,定期专题听取工作汇报,研究破解法治建设堵点难点问题。主动向州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统筹全局力量推动法治机关建设落地见效。

责任领导:吴  涤、张  亮

牵头科室:组织人事科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政务大厅窗口

(十)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24.抓实宪法及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依法规范基层矛盾纠纷调处,以法治保障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落地。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民法典》等内容,全面提升企业、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

责任领导:张  建

牵头科室:法规科(执法监督科)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政务大厅窗口

25.压实行业普法主体。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落实“九五”普法规划重点任务。对照昌吉州“谁执法谁普法”评议标准细化普法工作,制定我局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足额保障普法经费。坚持每月至少开展1次LED屏法治宣传(原则上定于每月25日,如遇节假日顺延)。深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打造工地、小区、政务大厅固定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培育住建法治宣传品牌。

责任领导:张  建

牵头科室:法规科(执法监督科)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政务大厅窗口

(十一)健全法治督察与整改闭环机制,全面压实法治责任

26.健全问题整改与闭环管理制度。对上级法治督察、案卷评查、专项检查等反馈问题,逐项建立督察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责任科室、责任人,实行“发现-交办-复核-回头看”全流程闭环管理。坚决杜绝问题屡改屡犯、虚假整改、纸面整改,确保所有法治问题整改到位、见底清零。

责任领导:张  建

牵头科室:法规科(执法监督科)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政务大厅窗口

27.强化以案促改、以督促治。针对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败诉、案卷瑕疵等问题,通过局长办公会、局党组会,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开展全域自查,补齐制度短板、流程短板、履职短板,实现整改一个、规范一片,提升一批的治理成效。

责任领导:张  建

牵头科室:法规科(执法监督科)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政务大厅窗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牵头科室和配合科室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每年3月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二)强化考核评价和督导检查。牵头科室和责任科室要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对法治政府建设做出具体安排。局党组于年末对各牵头科室贯彻落实计划的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各科室要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治问题理论研究,为住房城乡建设法治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通报和曝光违法典型案例。

 

附件:

1.州住建局2026普法责任清单改定.xlsx

2.州住建局2026年“电子显示屏法治宣传日”宣传内容登记表.doc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