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制定自治州城乡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自治州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县(市)、园区依法编制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编制各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指导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州域内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初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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