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州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5〕46号)、《关于做好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5〕46号)有关规定,现将州昌吉州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管理规定和办法;掌握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总体情况,制定年度检查计划;负责各监督机构、监督人员的考评及业务培训工作;受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申请,办理相关质量监督手续;对建设工程实体质量尤其是主体结构安全级施工现场原材料进行抽查、抽测;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参与建设工程事故调查处理。
(二)内设机构
无
(三)人员编制
昌吉州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列编制10名。
二、2015年度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昌吉州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89.9万元。
昌吉州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9.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73.61万元.
(二)公用经费支出7.98万元。
(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6万元。
(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5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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