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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 2015-06-18 12:15:0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州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5〕46号)、《关于做好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昌州财预〔2015〕46号)有关规定,现将昌吉州建筑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的职责任务: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建筑市场管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州直单位和中央、自治区驻州单位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具体事宜;负责对全州各类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建造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从报建、开标到后期检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全州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的管理及监督;对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依法提出予以纠正和查处的意见;负责受理招投标情况的备案,跟踪检查合同的备案及编制标底的情况;负责全州招标代理中心的管理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

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列编制5名。

二、2015年度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37万元。

  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1.56万元.

(二)公用经费支出4.09万元。

 (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4万元。

(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01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附件: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